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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30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3 18:01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3 18:0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1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宣传和综合执法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2.嵩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因是嵩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离休0人,退休3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今年以来,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和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抓细抓实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年共录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系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9起,农业种植领域1起,制造业领域2起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值相比下降7起,下降36.8%,死亡人数与前三年平均值相比减少9人,下降42.8%,受伤人数与前三年平均值相比减少3人,下降75%。

2.全面安排部署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根据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有关要求,划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相关职能,进一步明晰县抗旱防洪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职责。二是全年共拟(转)发各类文件167份,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结合全国发生的重点事故(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风险会商研判,发布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提示提醒19条,转发2条,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是针对全年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对登记在册的1382家工贸企业和3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非煤矿山,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多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工作306家次,查处一般安全隐患819条,重大隐患23条(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出具执法文书339份。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33起,截至目前罚款总额达146.8658万元,实现了行政处罚立案与预防性处罚立案的双百%执行率;典型案例报送17例,典型案例报送率超额完成了850%,位居全市第一。二是对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季度检查4次,涉及83家次,查出问题102条,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1次,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能力提升培训3次,复工复产“第一课”培训7场次,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云南省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及巡查预警工作培训会、全市地震应急处置桌面实战推演承办工作。

4.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一是依托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做好专题宣传,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主题宣传挂图3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各类“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活动7次。广泛动员职工群众2930人次签到观看安全宣传“五进”网络公益宣讲,切实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了职工群众的防灾避险能力。二是积极对接市局和县融媒体中心,报送信息73条,采用27条,借助各类平台播放应急宣传短视频120余条,充分利用乡村大广播,在每天2个时段向75个村(居)委会村民宣传各类安全知识。

5.严格值班值守助推应急响应能力。一是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行分管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和值班员的三级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全年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各类突发事件信息27期,其他类信息57条,接收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信息报告87条,未发生瞒报、漏报情况和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情况。二是加强应急值班和队伍备勤,确保通信畅通,提前准备相关装备物资,前置应急处置力量,统筹好应急处置工作。年内,对81家企业的监控终端进行重新改网及设备维护更新,云视讯调度、昆明市突发事件管理系统等8个平台均正常投入调度使用,共接受省、市调度160余次,调度各镇(街道)、各村(社区)60余次。

6.全力以赴抓好防灾减灾救灾防范应对工作。一是落实险情灾情信息报送要求,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切实做到信息报送、安全处置同步开展。全年发布各类预警1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手提袋3000余个。二是针对汛期、雨雪冰冻天气召开会商研判会议2次,安全防范工作会议2次,视频调度会议1次,针对汛期、雨雪冰冻天气安全工作进行提示,组织风险点巡查6次。三是嵩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正式挂牌,组建了50人建制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组织队伍多个专题培训,对多灾种物资装备进行培训学习使用,不断强化应急队伍能力。四是及时核查灾情,并做好统计报送,确定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对象380人,下拨各镇(街道)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7万元,民房火灾保险30万元。五是联合县防震减灾局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16次,地震应急演练10次,会同县林草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检查4次,检查反馈检查意见建议20余条,形成专题通报1次。

7.有序做好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个,同时向上争取资金223万元。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每季度定期研判制度,分析形势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不断加强系统谋划和有效管理。抓实抓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3名网评员今年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网评文章、信息72条。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2024年报送县国安办信息62篇。

8.特色亮点工作。一是成立嵩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森林消防队组建了50人建制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全年在岗备勤,承担各类应急救援工作。二是安全生产“一企一档”基础数据态势分析工作得分长期位居昆明市前列(处于蓝色区域)。三是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县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48人,赴广州中山大学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58003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0039.24,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0616.15元,增长15.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0616.15元,增长15.0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2025年嵩明县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全年预算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580039.24。其中:基本支出5871111.62,占总支出的68.43%;项目支出2708927.62,占总支出的31.57%;上缴上级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0616.15元,增长15.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4617.45元,增长17.27%;项目支出增加255998.70元,增长10.44%。,上缴上级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2024年度因人员调动新增3人,工资发放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五险一金支付总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1111.6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7785.80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3325.82元,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927.6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应急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工作

民防火灾保险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全县民房火灾保险购买

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资金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资金支付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项目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对400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干旱)救灾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干旱的预防和救灾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023年省级对下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0039.2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20616.15元,增长15.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781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2%主要用于支付正式员工的社保、职业年金、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和新招录人员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473.7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2%主要用于支付正式员工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和新招录人员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20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主要用于支付正式员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和新招录人员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85550.6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4%主要用于县内冬春救助和干旱、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灾害防治和救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600.00元,决算为3036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88.22元,下降32.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决算为30363.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13.22元,下降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5.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5.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600.00,支出决算为30363.10,完成年初预算的5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88.22元,下降32.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决算为30363.10,完成年初预算的60.7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13.22,下降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00,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综合执法、接待调研、会议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325.82比上年减少14487.68,下降3.7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大幅减少,但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餐、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484675.48元,其中,流动资产129880.13元,固定资产4354795.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4500.3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8304.3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8491,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770.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5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239.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57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1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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