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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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小学学历教育服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研究、方案制定,在组织上、制度上抓好教学及备课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小学生。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教研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6人(离休0人,退休156人)。年末学生4224人。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学校致力于为民族振兴、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造就更多的精英人才,始终坚持“教学为主,德育领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发扬中华民族教育优良传统,汲取好的教育理念与实践精髓,落实素质教育,在努力改进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效益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各种课外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活动,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培养学生真正成为生活的主人、学校的主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
根据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师生成功,学校发展,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以“成功”和“发展”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文明礼貌、诚信做人、胸中有理想、学习有动力。巩固德育工作特色,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7091703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46031.85元,占总收入的99.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6769.05元,增长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5769.05元,增长0.8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1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和学生公用经费调整增加及教体局增加下拨校园联网监控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75361.42元。其中:基本支出61973632.57元,占总支出的86.71%;项目支出9501728.85元,占总支出的13.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5295.90元,下降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78.94元,下降0.01%;项目支出减少911316.96元,下降8.7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和学生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73632.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440056.31元,占基本支出的9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3576.26元,占基本支出的2.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1728.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嵩财教〔2024〕5号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奖补资金项目经费39,708.30元,主要用于雏鹰幼儿园校舍维修、设施设备购置。
2.嵩财教〔2024〕74号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县级项目经费10,291.2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3.嵩财教〔2024〕50号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县级项目经费8,189.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4.嵩财教〔2024〕6号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经费29,800.00元,主要用于雏鹰幼儿园校舍维修、设施设备购置。
5.嵩财教〔2024〕32号2023年福海幼儿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792,000.00元,主要用于福海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
6.嵩财教〔2024〕43号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项目经费119,761.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7.嵩财教〔2024〕23号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街镇中心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
8.嵩财教〔2024〕73号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项目经费150,508.8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9.经财预〔2024〕1号一般公用项目经费 71,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各小学校园联网监控安装支出。
10.嵩财教〔2024〕76号2024年秋季义教生活费中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812.5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11.嵩财教〔2023〕33号2022年昆明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项目经费2,8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经费支出。
12.嵩财教〔2024〕36号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项目经费682,719.26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13.嵩财教〔2023〕31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直达资金 项目经费68,729.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14.嵩财教〔2023〕12号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营养改善预拨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75,091.27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15.嵩财教〔2024〕11号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32,525.39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16.嵩财教〔2024〕49号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1,4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17.嵩财教〔2023〕6号2022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经费24,490.70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18.嵩财教〔2024〕37号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资金项目经费303,790.00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19.嵩财教〔2024〕77号2024年秋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97,95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20.嵩财教〔2024〕24号2024年省市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经费352,075.00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21.嵩财教〔2024〕80号食堂设备采购及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162,300.00元,主要用于各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支出。
22.嵩财教〔2024〕13号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资金及2024秋预拨县级资金项目经费 214,797.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23.嵩财教〔2023〕24号2022年度市级平安校园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街镇嘉玲小学校园安全设施设备改造支出。
24.嵩财教〔2024〕40号2024年春义教生活费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项目经费80,25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25.嵩财教〔2024〕12号2023年春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提标资金项目经费11,887.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26.嵩财教〔2024〕24号营养改善奖补资金项目经费789,620.00元,主要用于小学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添置支出。
27.嵩财教〔2024〕75号2024年秋季义教生活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4,062.50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28.嵩财教〔2024〕56号编外教师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6,500.00元,主要各小学临聘教师工资支出。
29.嵩财教〔2023〕32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学校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2,575.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30.嵩财教〔2023〕12号2023年秋季学期营养餐蔬菜肉类政府采购剩余款项目经费22,464.99元,主要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31.嵩财教〔2024〕25号2024年县级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694,001.49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32.嵩财教〔2024〕10号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132,942.25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33.嵩财教〔2024〕64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资金项目经费1,249.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34.嵩财教〔2024〕63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资金项目经费110,388.13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35.嵩财教〔2024〕79号2024年秋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65,3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36.嵩财教〔2024〕31号编外教师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9,000.00元,主要各小学临聘教师工资支出。
37.嵩财教〔2024〕45号2024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资金项目经费270,562.67元,主要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38.嵩财教〔2024〕19号2023年度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市级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优秀教师奖励补助。
39.嵩财教〔2024〕9号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项目经费490.00元,主要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40.嵩财教〔2023〕11号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公用经费预拨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1,959.31元,主要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41.嵩财教〔2024〕08号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经费130,113.23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42.嵩财教〔2024〕46号2024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资金项目经费58,932.10元,主要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43.嵩财教〔2024〕7号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经费1,174,700.64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44.嵩财教〔2024〕62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经费322,012.12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支出。
45.嵩财教〔2024〕16号2023年课后服务项目经费226,508.00元,主要各小学课后开展活动支出。
46.嵩财教〔2024〕4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243.00元,主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47.嵩财教〔2024〕48号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32,100.00元,主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
48.嵩财教〔2024〕35号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县级资金项目经费730,129.00元,主要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4603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上年相比增加625769.05元,增长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2%。主要原因是增加薪级工资和调增了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131206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支出和营养餐补助支出,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义务教育阶段各小学和学前教育阶段各幼儿园食堂实施设备维修改造及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薪级工资和调增了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0445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退休教师工资、职业年金,死亡职工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基数调整增加,增加了退休教师的职业年金和死亡职工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9981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9%。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及退休教师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29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教师减少,所以公积金比年初预算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7929589.93元,其中,流动资产3131580.49元,固定资产74369296.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8712.4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2651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93086.90元。处置房屋119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9013.2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0项,账面原值3133423.1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1601111
定稿-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2024年决算公开2025102202533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