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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295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3 11:33
名 称: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财政拨款,决算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3 11:3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600201000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城垃圾处理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主街(路)清扫保洁;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研究制订城市市容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五)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

(六)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七)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全局工作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职责,对工作执行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八)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有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队伍素质;

(九)承办上级部门及局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工程。

1)新增智能化环卫收集设施。投入资金6.5万元,购买智能化垃圾分类收集亭10套。新型收集亭外部投递区与内部回收区均配置吸顶灯,保证亭子夜间正常使用。

2)新增移动公厕1座。按照“专人管理、双岗保洁、24小时全天候开放、随用随冲”的管理方式。配备1名保洁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的清扫消毒,确保公厕内外、设备设施等达到“十净十无”工作标准,为居民打造干净安全的卫生环境。

2.重点工作。

1)坚持环卫精抓细管,市容品质大提升。

一是做好常态化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明确的清扫保洁频次及质量要求,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大建成区重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力度,配备喷雾降尘设备车辆, 每日道路机械化清扫3次,主次道路进行机械化冲洗除尘1次,施工工地周边道路水降尘3次,主次道路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

二是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工作,加强车辆保养、清理、消毒、除臭等工作;增加垃圾转运站内外冲洗消毒、频次,提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文明作业,定时对垃圾转运站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加大收集点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是严格落实公厕保洁要求。对23座公厕内外环境进行细化保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等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对人流量较大的公厕,延长保洁时间,做好厕内消毒,加强厕内除臭,保持公厕内外随时随处干净整洁,方便广大市民如厕。

四是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开展城市“家具”维护,对全县建成区内各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亭等城市家具进行定期清整清洗,对破损锈蚀的进行更新,累计清洗、更新和维护各类城市“家具”1597余处。

五是加强环卫一体化考核。我中心考核人员通过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考核2次,以考核促整改、促提升,确保主次干道清扫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即清即运,公厕卫生整洁,环卫质量长效保持。

2)加强生活垃圾治理,优化人居环境。

一是构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链条,2021年累计投入790万元,向各乡镇分发四分类垃圾桶6000只,垃圾分类亭60座,通过补助248.16万元鼓励各乡镇购置环卫车辆26辆。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构建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垃圾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县生活垃圾当日收集、当日运转、当日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是推进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23年11月嵩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正式投产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0吨/天。全县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运送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2024年1-10月共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8.71万吨。配套飞灰填埋场已完成综合整治,已投入使用,其中2023年已填埋处置约5320.28吨飞灰;2024年1-8月已填埋处置约7050.72吨飞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实行市场化托管运营,并通过第三方公司在线监测,水质实现了达标排放。

三是开展非正规堆放点排查。结合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月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中,乡镇非正规堆放点共计排查10次。堆放点位垃圾已彻底清理完成,部分点位完成绿化并张贴警示牌。处理露天焚烧垃圾投诉件2件。一旦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立即进行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有效遏制了露天焚烧现象的蔓延。

3)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强制示范显成效。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了《嵩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方式,举办垃圾分类宣传250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包括宣传手册、海报、环保袋等,提高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完善分类设施。在城区各居民小区、公共场所逐步配备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共设置分类垃圾桶568组,其中可回收物垃圾桶97组、有害垃圾桶97组、厨余垃圾桶112组、其他垃圾桶262组。同时,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清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按照分类要求,配备专门的垃圾分类收运车4辆,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每年投入138万元将城区垃圾分类纳入市场化运营,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已建成强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3个。各示范点落实“两桶一袋+督导员”的分类模式,鼓励居民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别放置并单独投放,逐步建立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目前,建成示范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064365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06808.85元,占总收入的74.6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5236846.74元,占总收入的25.37%;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23052.87元,增长1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0192.06元,增长4.6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增加1242860.81元,增长31.12%;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分项目专项经费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0643655.59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829.13元,占总支出的10.16%;项目支出13307979.72元,占总支出的64.4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5236846.74元,占总支出的25.37%;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23052.87元,增长10.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305.50元,增长14.73%;项目支出增加421886.56元,增长3.2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增加1242860.81元,增长31.12%;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基本支出增加,同时,加快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8829.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9084.13元,占基本支出的9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07979.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7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年度环卫工人节补助。

2.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253146.80元,主要用于偿还2024年世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3.县城免费公厕管护项目经费147736.10元,主要用于县城区县管公厕及洗手台日常维护。

4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经费26636.8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生活垃圾处置费。

5.嵩明县城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经费10622145.93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

6.垃圾填埋场运行项目经费80714.09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680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3%。与上年相比增加680192.06元,增长4.62%,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加快部门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86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7%,主要用于支付县环卫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社会保险经费缴纳基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85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主要用于支付县环卫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出,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社会保险经费缴纳基数,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6875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6%,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60779.00元,包括县环卫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各项工资、社保、福利费、办公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项目支出13307979.72元,包括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253146.8元,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177600.00元,垃圾填埋场运行专项经费80714.09元,县城免费公厕管护专项资金147736.1元,嵩明县城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专项经费10622145.93元,生活垃圾处置专项经费2663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支付进度缓慢,年末指标收回。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主要用于县环卫服务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社会保险经费缴纳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剩余指标年末收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8829.13元,比上年增加258305.5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整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1636887.3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9869.53元,固定资产672058.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30136.81元,无形资产12133.56元(净值),其他资产12802688.6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27199.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11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600201111

嵩明县环卫服务中心2024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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