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1000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承担文物保护管理,开展野外调查、抢救维修、考古发掘、资料研究、藏品管理及文物征集、陈列宣传,文物活化利用等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负责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调查、研究;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文物的申报、保护规划落实、修缮审查、指导等工作。
(三)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工作,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推动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梳理。
(四)对辖区内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并依法审查;协助做好本辖区内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国有博物馆管理工作,推进重点文博场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
(六)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防盗等有效措施,对馆藏文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文物安全。
(七)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博物馆管理科)、文物保护科、考古调勘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文物安全基础筑得更牢。一是扎实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治。全年,联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5次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累计检查文物点位160处/次,发现文物安全隐患30个,立整立改与限期整改30个,同步发力,确保文物安全。二是扎实组织全县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全年,组织开展了全县性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2次,通过开展讲座授课、举行现场应急演练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各文博管理使用单位(使用人)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水平。三是解决文物库房安全隐患。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完成文物库房搬迁工作,实施了文物库房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和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有效保障了馆藏文物安全。
(二)文物修缮与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官渡灯棚碑灯山房修缮工程;二是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军长征纪念塔环境整治工程;三是完成兰茂纪念馆(兰茂墓及兰公祠)和凤溪山古墓群安防监控系统建设。
(三)文博宣教活动成效明显。充分利用“流动博物馆”形式,最大程度发挥博物馆宣教功能,广泛开展线下主题宣教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一是春节期间,开展了“博物馆里过大年”文化惠民活动,通过写春联、送春联形式,营造浓厚文化氛围;二是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活动。5月16日,与嵩阳二小联合开展“流动博物馆”进校园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拓印技术体验、移动文物展柜、移动展板、发放宣传册页等方式广泛开展文博教研活动,让青少年教育的“第二课堂”落地生花。三是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6月4日至6月5日,分别在兰茂纪念馆和凤雏小学开展以“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充分展示我县部分珍贵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提升中小学生文物保护意识。通过线上渠道开展文物宣传,累计发布文物相关信息30余条,社会反响较好。
(四)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推动成立了普查工作机构。参照省、市级普查机构成立情况,协调成立了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四普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四普工作文件。印发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同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嵩明实际,印发《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三是广泛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征集。通过嵩明融媒面向社会发布《嵩明县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截止目前,征集线索13条,核实13条。四是开展实地调查,截至目前完成80处复查工作,力争2024年年底100%完成三普文物复查及数据整理上报工作。
(五)兰茂纪念馆AA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完成兰茂纪念馆AAA级旅游景区基础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对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导览标识、电气线路等进行提升改造,有效提升了纪念馆AAA级景区的品质。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力。截至目前,兰茂纪念馆累计接待参观人员4.7万余人,红军长征纪念塔累计接待人员0.4万余人;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累计接待人员0.2万余人。3处免开场所与嵩明及周边地区各类团体广泛开展联合合作,总计接待团体70余个,大力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员干部道德教育等。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次,极大满足各类群众、党员干部、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
(七)其他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下级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四)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下级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52499.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2499.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0329.44元,增长2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0329.44元,增长24.1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未支付,在2024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2701149.8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887.07元,占总支出的37.79%;项目支出1680262.79元,占总支出的62.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8979.69元,增长81.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556.04元,下降9.77%;项目支出增加1319535.73元,增长365.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未支付,在2024年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0887.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6991.59元,占基本支出的97.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95.48元,占基本支出的2.34%。公用经费人均5973.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262.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中央、省、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685943.39元,主要用于保证纪念馆免费开放正常有序的进行,逐步增强纪念馆的文化和服务影响力。
2. 文物安全和巡查项目经费1347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监管和督查,建立文物保护单位的风险预警长效机制。完成年度文物巡查任务,确保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3.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132199.15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奖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4. 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848650.25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嵩明县老城社区兰茂纪念馆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嵩明县兰茂纪念馆景区导览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嵩明县兰茂纪念馆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嵩明县兰茂纪念馆景区展厅提升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499.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8%。与上年相比增加360329.44元,增长24.15%,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7453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0%,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未支付,已在2024年度支付。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34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8518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完成年初预算的85.0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94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1601594.94元,其中,流动资产193295.09元,固定资产1408299.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130.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33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1111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023092113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