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部门决算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各处室的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4.组织实施学校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年末学生208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育形象。
2.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优化教育手段,提升教书育人效益。
3.进行教育人事改革,盘活用人机制,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者的自身素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下级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下级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收入合计26067603.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05667.83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1935.5 元,占总收入的0.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9344.90元,下降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1280.40元,下降4.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1935.5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收入相应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支出合计26043167.83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9127.12元,占总支出的93.69%;项目支出1644040.71 元,占总支出的6.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8725.40元,下降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787.11元,增长0.92%;项目支出减少1793512.51元,下降52.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年度未审批的部分经费在本年度支出。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节约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一小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99127.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80986.43元,占基本支出的98.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140.69元,占基本支出的1.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一小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4040.71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14988.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2.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3.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3.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直达资金项目经费3812.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4.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资金项目经费8276.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5.2024年秋义教生活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812.5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6.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经费478483.34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7. 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经费565726.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8. 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9.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资金项目经费57274.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10.2023年课后服务经费项目经费80258.6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教师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
11. 2024年春义教生活费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7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12.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学校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9258.91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13. 2024年秋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市级补助项目经费13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14. 2023年春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提标资金项目经费5051.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15.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项目经费98.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16.编外教师补助项目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教师差缺问题,支付临聘教师所需经费。
17.一般公用经费项目经费3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派研究生考试监考教师所需资金。
18.2024年秋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19.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公用经费预拨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69.86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20.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生活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21.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58292.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22.编外教师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25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教师差缺问题,支付临聘教师所需经费。
23.2024年秋义教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62.5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
24.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经费79270.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25.2024年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资金及2024秋预拨县级资金项目经费91600.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及教师培训所需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5667.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相比减少1121280.40元,下降4.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821504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032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051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897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嵩阳一小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嵩阳一小资产总额20403003.82元,其中,流动资产376294.12元,固定资产19862680.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4029.1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6795.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122.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0.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12.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13.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14.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嵩阳一小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