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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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人事科;
3.医政与法制监督科;
4.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5.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7.医改与药政科;
8.中医科;
9.大健康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4.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嵩明县人民医院;
6.嵩明县中医医院;
7.嵩阳卫生院;
8.杨桥卫生院;
9.杨林镇卫生院;
10.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11.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
12.小新街卫生院;
13.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另外,事业单位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其编制5名)并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预决算,列为行政单位作预决算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
1.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4.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嵩明县人民医院;
6.嵩明县中医医院;
7.嵩阳卫生院;
8.杨桥卫生院;
9.杨林镇卫生院;
10.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11.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
12.小新街卫生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未纳入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6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87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0人(离休0人,退休36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2项:一是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速,预期目标8%,一至三季度上报数累计增速200.83%。(按照2024年3月25日市卫健委工资总额测算会议精神,县人民医院今年才纳入监测统计范围)二是2024年卫健系统向上争资任务数为6800万元(全口径统计),已完成64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4.7%。
2.昆明市下达任务指标2项:一是健康县城建设。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州市健康云南行动及健康县城建设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34项指标,达标33项,不达标1项;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51项指标,达标50项,不达标1项,总体达标。二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2.45‰,均在规定指标范围内;辖区内6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均达到指标要求,嵩阳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纳入云南省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近期将迎接市级验收;家庭医生已签约189521人,签约覆盖率达到43.95%,履约188467人,履约率99.44%。各类重点人群除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89.98%外,其他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签约率均为90%以上,履约率均达到99%以上;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指标29项,已完成25项,完成率86.21%;无偿献血423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47%,计划在11月安排26车次辆献血车到各高校开展无偿献血专场活动;艾滋病检测率为常住人口的75.82%,抗病毒治疗率95.2%,符合治疗条件的既往丙肝病例治疗率达49.21%,符合治疗条件的新丙肝病例治疗率为54.72%,四项指标均已达标。
3.重点工作(含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投资720万元化解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烂尾工程历史遗留问题,自2024年完工投用以来,医院收纳住院病人承载量从700人扩充到1500人,有力地解决了牛栏江片区医疗资源不足问题;投资1200万元,更新一批老化、超期服役医疗设备,为就医群众提供精细化、高质量的检治项目;投资150万元,实施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新建工程项目,新建过渡性住院病房10间,增设床位50张,进一步补齐杨林经开区、职教片区医疗资源紧缺短板。着力推进杨林卫生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634万元,已于今年7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消防改造、房屋铺砖、吊顶等工作,正在推进内部软装、绿化设施改造等,预计12月底完工。
4.县两会及县委全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不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强县级、强基层、重妇幼、兴中医”等11项卫生健康重点工程落地落实,确保新增省市级重点专科3个以上。二是确保“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和小街镇、牛栏江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功。三是家庭医生签约率达39%以上。家庭医生已签约189521人,签约覆盖率达到43.95%,履约188467人,履约率99.44%。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好第五轮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县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和治疗有效率分别达到了93.5%、94.6%和96.4%,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317107人份,占常住人口的78.22%,累计报告的感染者/病人随访610人,随访率85.6%,CD4检测率92.8%,配偶检测率92.2%,结核病检测率100%。全县丙肝报告病例系统查重率100%,丙肝确诊病例核酸结果填报率100%,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比例97.27%,新报告丙肝病例抗病毒治疗率54.72%,累计报告丙肝病例抗病毒治疗率49.21%。
5.特色亮点工作(含表彰奖励)。一是优化服务,特色专科赋能,让惠民医疗落地。完成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全县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90%的村(社区)卫生室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二是重点破题,引育并举,让群众“近”享优质医疗服务。三是以民为本,共建共享,让健康环境底色更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16554614.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95962.47元,占总收入的23.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95189331.6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6.5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9320.14元,占总收入的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21914.29元,增长2.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22037.53元,下降4.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财政收入减少以及疫情经费属阶段性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0283531.68元,增长5.41%,增加的原因是随着疫情的结束,各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339579.86元,下降7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11733511.36元。其中:基本支出452300104.17元,占总支出的88.39%;项目支出59433407.19元,占总支出的11.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65388.64元,下降0.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96804.17元,增长2.65%,增加的原因是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增资;项目支出减少12962192.81元,下降17.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的结束,防控经费的减少,以及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在下年度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30010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460748.72元,占基本支出的5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839355.45元,占基本支出的4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33407.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0.03%。二是医疗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包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59413407.19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12962192.81元,下降17.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结束,防控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7863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25%。与上年相比,减少8753169.92元,下降6.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票据系统;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属上级安排。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9855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0%。主要用于卫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部分津贴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和政策性增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13968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5%,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行政机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以及我县医疗机构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经费属上级下达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2038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主要用于卫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00.00元,决算为77361.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38.69元,下降26.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77361.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38.69元,下降2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00.00元,支出决算为77361.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38.69元,下降26.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77361.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738.69元,下降2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应急、疫情防控、综合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329.75元,比上年减少65570.25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有部分办公费支出减少和压缩到下年度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卫生健康局机关正常运行及办公业务的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571451455.19元,其中,流动资产167954458.40元,固定资产194145461.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3578399.04元,无形资产15773135.9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56344.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98338.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764.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6764.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2360.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5360.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车辆编制为7辆,但财政供养车辆为5辆,其余为下级各单位自行供养。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8.国家卫生城市是当今我国对一个城市卫生水平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高、涉面广,有8大类40条,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空气污染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土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健康素养普及,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诸多方面的内容,与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城市和市民的健康。可以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就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11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