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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290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2 16:21
名 称: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6:2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20100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滇中新区党工委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定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产业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查和抗震鉴定,参与编制抗震防震规划和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各镇(街道)及园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建设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节能建筑、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民居工程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等工作,协同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拆迁计划的报批及下达分配工作,指导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维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施工管理科、排水科、燃气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嵩明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站

3.嵩明县房产管理办公室

4.嵩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嵩明县城建档案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站、嵩明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嵩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嵩明县城建档案室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建设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管理使用城市建设资金、相关规费,对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供水行业、小区物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7,577,32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77,322.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355,714.93元,增长157.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55,714.93元,增长157.7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无其他收入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保障收入增加8,500,000.00元,保供水项目收入增加23160,000.00元,道路、公园等设施项目工程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7,577,322.07元。其中:基本支出8,665,270.53元,占总支出的12.82%;项目支出58,912,051.54元,占总支出的87.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355,714.93元,增长157.72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2,824.47元,增长6.55%;项目支出增加40,822,890.46元,增长225.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500,000.00元,保供水项目支出增加2,3160,000.00元,道路、公园等设施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5,270.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12,23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034.51元,占基本支出的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12,051.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2,844.20元。

1、保障供水项目经费23,160,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用于嵩明盟源自来水公司水源贷项目注资。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9,647,4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2022年、2024年及彩云片区等老旧小区改造。

3、嵩明县城学海路三期(河滨南路至秀嵩街延长线)新建工程项目经费5,013,027.20元,主要用于学海路项目新建工程支付工程款。

4、嵩明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费5,41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5、污水管网处理运营项目及排水管网项目经费5,943,986.74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辖区内污水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运营维护相关费用的支出。

6、嵩明县学海公园建设项目经费2,254,263.40元,主要用于县城黄龙山下学海公园改造和建设。

7、玉明路二期(农业园至小小路段)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明路二期农业园至小小路段的工程项目建设。

8、美丽县城建设及锦绣兰苑借款、兰茂路等化遗项目经费4,112,6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及锦绣兰苑借款、兰茂路等化遗项目工程费用。

9、保交楼专项工作项目经费216,706.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辖区内所有保交房项目工作推进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经费332,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建设。

11、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经费326,5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文明示范村建设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的支出。

12、质量安全消防检查及县城排水设施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12,844.20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消防检查及县城排水设施维护

13、嵩明县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及抗震防灾规划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及抗震防灾规划编制。

14、嵩明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普查项目经费41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普查

15、安置补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32,724.00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53,320.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8%。与上年相比增加10,146,723.59元,增长68.99%,完成年初预算的6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38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4,048.5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9,8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0,831.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7,472.23元;死亡抚恤13,221.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55.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调入公务员2人,新招入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人,退休2人,净增加2人的人员工资及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6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5,482.28元;事业单位医疗391,268.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941.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大,新入职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小。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105,32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9%,完成年初预算的75.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076,682.63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28,644.2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调整部份项目资金在下一年度支付。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14,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3%,完成年初预算的57.1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652,7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8,88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410,00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72,21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购房契税补贴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4950,000.00元,年终决算未支付,年中又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00.00元,决算为24,46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95.75元,下降57.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23,14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0%,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决算为1,3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225.75元,下降5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0.00元,下降30.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元,下降30.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6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95.75元,下降57.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23,14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300.00元,决算为1,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实有编制6辆车进行2024年预算编制,但实际使用车辆只有1辆,存在5辆车运行维护费的差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225.75元,下降5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00元,下降30.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元,下降30.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实际使用2辆车,2024年我局实际使用1辆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交楼及各项施工现场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误餐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1.41%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净增加2人工资增加,还有保险基数调增。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51.6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调整为下一年支付。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034.51元,比上年减少168,480.87元,下降32.31%,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减少70,800.00元、办公费减少23,563.80元、车辆运维费减少32,225.75元、差旅费减少10,186.00元,维修费减少10,382.5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24,082,599.47元,其中,流动资产91,543,164.71元,固定资产4,719,919.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001,731.77元,无形资产1,871,26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16,946,523.3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94,982.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6,646.88元。处置房屋建筑23平方米,账面原值60,992.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507,4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082.0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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