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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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委、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县宣传工作。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2.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坚持正确舆论引导,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和县内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5.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电影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7.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协调开展重大文化文艺活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8.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
9.完成市委宣传部、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理论科、影视出版科、新闻宣传科、国防教育科、文化产业发展科、广电科、网信科、文明办。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
2.嵩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嵩明县延安精神研究会;
4.嵩明县宣传网信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嵩明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嵩明县宣传网信综合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强化思想淬炼,理想信念根基不断筑牢。制定《中共嵩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选题计划》,选取了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13个选题,开展1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强大的思想共识。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印发《关于对全县2024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
2.坚持守正创新,宣传宣讲成效不断提升。举办嵩明县第二届“理”在崧盟 “飞”同凡响“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暨“嵩明先锋”微党课比赛专题培训及微党课比赛等活动,新选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理论宣讲员31名,宣讲队伍不断巩固壮大。采取“理论+历史”“理论+文艺”“理论+故事”等宣讲形式,累计开展专题示范宣讲20余场(次),有效回应了群众需求,选送3部作品参加市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比赛,并分别获得2个语言类一等奖、1个文艺类三等奖的好成绩;选送2部作品代表昆明市参加云南省第五届“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总决赛,分别斩获省级语言类一等奖、二等奖的好成绩。
3.坚持以学铸魂,主题教育宣讲深入人心。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1名市委宣讲团成员、36名县委宣讲团成员、16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基层理论宣讲员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100余次,带动全县深入开展宣讲达300余场次,覆盖驻嵩高校师生、基层党员干部群众8万余人次,深入推动全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持续奏响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强音。
1.对外宣传“有高度”。2024年共完成中央级重点稿件173篇、省级重点稿件56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做好旅居嵩明相关宣传报道,截至10月底,“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来嵩明”宣传第一阶段共计发稿件超300篇,阅读量达154万。同时,配合云南电视台康旅频道《留学生眼中的云药——滇重楼》到嵩取景拍摄,配合云南电视台做好拍摄《兰茂奇侠》微短剧工作,邀请嵩明籍知名演员郭玮洁担当嵩明县文化旅游宣传大使。
2.对内宣传“有力度”。一是构建全媒传播新格局。现有县级媒体矩阵17个平台,信息发布、累计阅读量、粉丝量及爆款精品量实现持续增长,各县级新媒体平台年均发稿量4万余篇(条),日均信息发布200余条,日累计阅读量约3万+,年均阅读量超100W+爆款作品约20余条,粉丝量目前累计86万+。二是取得媒体融合新成效,自改革以来,完成《爱卫曝光专题片》《创建省级中医示范县专题片》《嵩明县节水专题汇报片》等10余部专题片的摄制,推出“与嵩明 共文明”主题短视频15期,县融媒体中心与兰茂公司下属的琞源公司实行的“双轮驱动”机制在流程规范、构架搭建、运行机制、合作模式等方面都达到了更深度的融合。
3.主题宣传“有深度”。按季度召开重点选题策划会,聚焦产业发展、经济工作、乡村振兴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开设“大竞赛”“开局冲刺”“对标·赶超”等专题专栏,各平台刊播相关新闻报道30余篇;推出“比学赶超‘加速跑’”系列报道6期、《轻嵩办·您的政策讲解官》系列短视频7期、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3期;推出《自在嵩明》系列专题报道共39期,《嵩明好物》系列专题报道共33期,《寻迹嵩明》系列专题报道共8期,《嵩明文物》系列专题报道共3期;推出“从教二十年”系列报道13期;“嵩盟荟”专题专栏推出相关报道11期。通过造势、亮点宣传、多平台联动等,以央地四级、各级各类媒体全平台报道,形成全媒体矩阵宣推格局和多维度、深层次、广覆盖的聚合传播效果。
(三)推动文艺和文化产业事业繁荣发展。
1.文化产业发展呈现新气象。一是加强对在库文化产业企业的服务工作,从政策宣传、项目申报、市场拓展、文旅融合等多角度,对在库文产企业开展调研服务工作,促进文创产业的复苏和健康发展,实现“稳库存”目标。2024年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2.42亿元,在各县(市)排名第3,同比增长2.8%,在各县(市)排名第6,共有10家规上文产企业,同比增加2家。二是鼓励支持本地文产企业发展,优化项目申报流程,为优秀的文化项目提供支持。上报2家市“星级”文创园区申报工作,1家省级文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博览会,促进嵩明县文产企业走出去。三是做好全县文产发展规划工作。拟定了《嵩明县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2.文化文艺工作展新颜。一是夯实人才成长平台,组织成立嵩明县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建立嵩明县文联文艺创作基地1个,指导嵩明秘境文创园申报文艺“两新”组织,2024年1月嵩明县作家协会被中国作协授予“深入生活 扎根基层”优秀基层组织荣誉称号。二是做实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艺进基层”文化惠民活动20余场次,举办文艺学术技能培训4次,开展送春联进社区书写春联2万余副,参加文艺慰问演出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嵩明县文联荣获昆明市文联授予的“2023昆明文艺周优秀文艺志愿服务队荣誉称号”。三是着力打造文艺精品,今年以来市级以上获奖作品14个、县级获奖作品253个。办好《文艺嵩明》网络专栏,每周定期发布“每周一图”“文艺动态”“作品欣赏”“学习园地”及文艺赛事活动展览等栏目;编辑出版《瑶峰》1期,不断推动嵩明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发掘、研究、传承。
3.基层广电惠民取得新成效。应急广播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各播出前端在线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播出脱贫攻坚、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等内容2000余条,总播出时长近1000个小时,社会宣传成效明显。持续在“建、管、用、融”上下功夫,与县公安局联合打造新华影城和兰茂广场两个“视播一体”应用点位,实施应急广播进院校工程,实现应急广播18所驻嵩院校全覆盖。开展电视“套娃”及“电视操作复杂”双治理工作,全县347家宾馆酒店涉及的各运营商业务系统平台功能及终端操作界面不断优化,群众广播电视收视质量和体验大幅提升。圆满完成了《新闻联播》重保时段和各重保期安播任务,全年未发生安播责任事故。
(四)着力培育涵养文明和谐新风尚。
1.强化文明培育,弘扬时代新风。印发《关于2024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对全年7个传统节日开展进行总体安排并发起文明过节倡议,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指导全县各单位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家风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健康文明新风尚。
2.开展文明实践,丰富群众生活。围绕五项工作内容和八大服务板块,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根据每月主题,指导各实践所(站)、各志愿服务分队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并按月收集报送新时代文明实践台账和优秀活动案例,同时积极推荐上报“一中心一品牌”重点活动(项目)。目前已开展“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环境”等10场次“文明城市建设行动日”主题活动,举办嵩明县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文明嵩明•书香满城”全民读书月暨大型图书赠阅巡展活动和“同护一江碧水 共筑生态家园”文明实践活动,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3.深化文明创建,抓实整改提升。解读新版测评体系,梳理汇总其中关于材料自查、实地考察及问卷调查较去年变化情况及存在问题。按月印发节点活动通知,对照最新测评标准,做好各单位活动标识审核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查缺补漏,补充完善台账资料。涉及测评点位每周六由县领导带队,多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实地点位随机抽查37次,做好创文实地日查与周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点位整改达标。更新完善创文固卫网格化包保责任信息41项,对13类视频监控点位和6类实地暗访点位进行整体情况摸排,提前做好测评准备。采取线上线下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的方式,对不文明行为和问题点位进行曝光,促进问题整改,摄制发布《与嵩明 共文明》2024年主题短片13期,发布“曝光台”专栏59期,发布行业“红黑榜”13期。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依托活动开展摸底测评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测评报告,掌握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按照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指标要求,指导全国文明村(哈前村、太平龙村)做好日常台账和实地测评工作,按照对应指标要求,对5个省级文明村、14个文明单位、3个文明校园做好动态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990511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9502.14元,占总收入的95.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5609.44元,占总收入的4.1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78516.97元,下降1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8807.09元,下降9.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86709.88元,下降31.52%。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预算更加精确,减少非必要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9686257.52元。其中:基本支出5890737.11元,占总支出的60.82%;项目支出3795520.41元,占总支出的39.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97371.03元,下降14.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9032.98元,增长11.53%;项目支出减少2206404.01元,下降36.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预算更加精确,减少非必要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90737.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3695.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041.20元,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5520.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嵩财预〔2024〕1号延安精神研究会办公室项目经费29000.00元,主要用于延安精神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宣传教育与普及红色文化。
嵩财预〔2024〕1号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9900.63元,主要用于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嵩财预〔2024〕1号嵩明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82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扶持等工作。
嵩财预〔2024〕1号403专网建设项目经费188085.00元,主要用于专用硬件设备采购,安全与保密系统建设。
嵩财预〔2024〕1号国防教育项目经费10500.00元,主要用于国防教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给受邀进行讲座、培训、课题研究、项目评审的专家、学者的讲课费、咨询费、评审费。
嵩财预〔2024〕1号年末结转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86755.3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各级赋予的各项工作。
嵩财预〔2024〕1号社会宣传工作项目经费52001.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外宣传、理论宣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嵩财预〔2024〕1号对外宣传工作项目经费646188.4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外宣传、理论宣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嵩财预〔2024〕1号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2900.00元,主要用于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
嵩财预〔2024〕1号购买视听服务项目经费953649.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所需的播音、配音服务、图文产品制作、视频、专题片制作、直播及城市IP、文创产品或重大活动推广等服务。
嵩财预〔2024〕1号意识形态工作项目经费108655.00元,主要用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查、督查,分析研判等工作。
昆财教〔2024〕77号2024年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项目经费8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扶持等工作。
嵩财预〔2024〕1号理论武装项目经费185070.00元,主要用于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宣传宣讲与普及教育,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嵩财预〔2024〕1号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工作项目经费21771.00元,主要用于繁荣新闻出版事业、加强行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扫除文化垃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嵩财预〔2024〕1号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经费5898.00元,主要用于推动文化资源的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嵩财预〔2024〕1号创文办外聘人员项目经费144000.00元,主要用于创文办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
嵩财预〔2024〕1号网信工作项目经费197335.00元,主要用于保障网络安全、网络空间治理、驱动信息化发展、塑造清朗网络环境。
嵩财预〔2024〕1号文联工作项目经费16984.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与扶持文艺创作,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与评奖,人才培养与权益保障,推动文化交流与传播。
嵩财预〔2024〕1号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拍摄制作公益宣传片,开展“文明城市行动日”活动及相关志愿服务示范活动。
昆财教〔2024〕40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9502.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相比减少1018807.09元,下降9.69%,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266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5%,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4644011.83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宣传事务支出2998651.4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外宣传、理论宣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困难,减少非必要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项目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维修维护费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701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1%。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216元,单位机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457.40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4961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9.5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招两名事业管理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33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4196.91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678.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45.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招两名事业管理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更加精确,减少非必要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0元,决算为11255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550.63元,增长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9900.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26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900.63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5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5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具体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55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550.63元,增长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990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2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更加精确,减少非必要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9900.63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5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5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宣传部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以及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共24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主要是保障必要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考察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041.20元,比上年增加42512.60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4140018.48元,其中,流动资产582682.01元,固定资产3554421.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1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186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647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209.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60.6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364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6209.6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209.6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2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