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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279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1 13:35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13:3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4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党史工作的有关规定、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2.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3.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情丛书、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党史资料。

4.搜集、保存地方史志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和史志征编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科、县志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离休0人,退休3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成效

1.扎实开展史志编研。一是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年鉴编纂出版发行。高质量做好《嵩明年鉴2024》编纂工作科学调整嵩明年鉴编纂框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编辑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二是严格按照省要求,做好省、市年鉴所需资料的编纂工作完成1万余字2024年版《云南年鉴》《昆明年鉴》嵩明篇所需资料编写上报。三是完成2024年中共嵩明县历史大事记的摘编上报7万字;完成中共嵩明县历史大事记(2011-2020)编撰出版工作35万字;完成2023年度中共嵩明县历史大事记编辑上报,计1万字;四是完成红军长征过嵩明大事记、红军长征过嵩明故事、红军长征过嵩明口述资料编写上报,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撰《红军长征过云南丛书》使用,计2.7万余字;完成红军长征过嵩明专题研究资料的编写上报,计1.6万字

2.抓好史志资政。一是积极发挥存史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嵩明党史大事记摘编工作。完成2024中共嵩明县历史大事记的摘编7万字;完成中共嵩明县历史大事记(2011-2020)编撰出版工作35万字是加强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以红军标语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为目标和重点,结合新时代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挖掘长征历史事实和长征精神内涵,进一步收集整理红军长征两次经过嵩明的珍贵历史照片和文史资料。多次深入到东村开展调研,与村组干部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工作发力点,整合资源加大对红色革命遗址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力度,搭建史志服务平台,丰富东村爱国主义基地内容,传承红色文化和革命精神。三积极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制定党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党史“七进”活动,加大宣讲力度,多方式开展面向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军营、学校、网络的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指导东村开展村志编纂工作,从东村村志的框架结构、编撰原则、编撰内容、入志事项等方面加强指导,对东村村志在记录乡村文化、留存文化根脉、传承历史文明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让村志记录乡村历史演变,保留乡土文化记忆,全面记录乡村振兴的历程和成就,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内涵支撑。

3.扎实开展大竞赛活动认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强化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扎实开展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把开展“当好排头兵”大竞赛活动与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行动结合起来,与干部绩效管理、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学先进、学典型、比学赶超,激发干部队伍的担当精神和干事创业精气神,干部思想观念得到新转变,干部作风得到新优化,工作效能得到新提升。县委党史研究室2024年“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中,实现进位争先。

4.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堡垒。一是开展“政治领航”、“凝心铸魂”、“提质增效”、“党建赋能”、“清廉机关”和“能力提升”6大行动,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党支部智慧党建任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主要领导讲党课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全年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0余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3次。

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按照嵩明县党纪学习教育专班的安排部署,充分利用职工会、网络学习等,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习近平“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使在受约束的纪律下工作和生活成为自觉的行为习惯。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请销假制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年鉴出版印刷、办公用品采购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买日常办公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县委党史研究室通过职工会、党员会、室务会、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清风云南、清风春城、嵩清泽明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干部队伍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组织观看《探索与突破》《密》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云南省三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等,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廉洁意识,做到讲规守纪。四是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一系列自纠自查。开展了公务用餐自查,违规吃喝自查,私车公修、私油公用自查,“新形象工程”自查等。

6.强化围绕中心工作,聚力服务重点任务

统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团结、深化改革、平安建设、依法治县、爱国卫生等各项工作。

(二)2024年工作亮点

1.编研有成绩一是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抓手,对年鉴编纂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建立年鉴编纂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县志科组织实施、责编人员具体负责、全体职工参与;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提高史志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编纂水平;建立年鉴质量编审机制,规范年鉴编纂流程严格按照进行编审。嵩明年鉴编纂质量大幅提升,编纂工作进度明显加快,9月份完成70万字的初稿编纂,10月完成三次校稿,12月将正式出版发行

2.宣教有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加强嵩明党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大力开展党史“七进”活动,到县直部分机关单位、西南街、东村社区等开展嵩明党史宣讲活动,共开展党史宣讲10场次为省、市、县、村党组织讲授红色党课、嵩明党史等,积极发挥以史育人和思想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邀请市级专家开展党史宣讲,有力推动党史知识的广泛传播,更在全县营造出浓厚的学党史、悟思想氛围,为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奠定坚实基础。

3.整合有力度一是资源整合。积极与县级各有关单位、嵩阳街道东村社区等镇街道携手,打破信息壁垒,将党史文献、老党员口述资料、历史文物记载等资源进行深度收集汇聚,使《嵩明年鉴》编研早启动,为编工作打下夯实基础。二是队伍力量整合。对内强化研究团队协作,依据成员专长细分任务,专注史料编纂;对外联合有关党史专家、学者及各相关单位,充分吸收各方智慧,凝聚起强大的党史研究合力,在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编纂工作中精准发力,有力推动党史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87161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612.5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114.01元,增长7.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714.01元,增长9.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6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人员升档升级及增加项目支出,所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871612.58。其中:基本支出1760010.58,占总支出的94.04%;项目支出111602.00,占总支出的5.9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897.11元,增长9.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797.87元,增长11.24%;项目支出减少21900.76元,下降16.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人员升档升级及增加项目支出,所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0010.5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9795.0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215.49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602.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史志编修项目经费111602.00元,主要用于《嵩明年鉴》编撰、出版、印刷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612.5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14.01元,增长9.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0290.4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6%,完成年初预算的96.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94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险基数调整,保险支出增加,所以相比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866.1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51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公积金支出增加,所以相比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15.49比上年减少10137.77,下降9.19%,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08640.58元,其中,流动资产79707.04元,固定资产28933.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97.0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85.5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1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4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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