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1000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 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 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参保科、待遇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稽核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是:
1.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2.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纳入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预算未单独申报而是并入嵩明县医疗保险局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责任人。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成效。三是突出重点线索核查,深入排查问题。对省市下发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统筹门诊共济改革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嵩明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二是多管齐下,确保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平稳落地。督导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做好信息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定点医药机构能正常结算。三是广泛宣传,让职工门诊共济政策惠及群众。围绕门诊共济政策重点、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等,积极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3.落实医保直接结算和服务“村村通”工程。
为切实打通医保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村卫生室即时结算,提升医保业务服务便捷度,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嵩明县工作实际,分批次对村卫生室进行配置终端免费安装、使用指导,确保配置终端设备使用到位。
4.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工作。
为确保医保药品耗材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杜绝倒卖药品、串换药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
5.做好“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人员信息完善和核查工作。
为实现医保信息精准管理,提高医保经办效率,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根据上级医保部门工作要求,嵩明县及时开展“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人员信息完善和核查工作。一是及时将上级下发的数据进行梳理,按乡镇分发至各镇(街道)进行核查;二是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强化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安全性。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市级反馈的7691名参保人数据库信息完善及核查。
6.2024年5月30日,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因在医保工作中表现优秀,被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7.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推深做实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练兵比武活动,掀起了全县医保系统“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热潮,通过开展70多场分层分类学习培训,从县医保局选出2名队员、杨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选出1名队员,组成嵩明医保代表队于2024年2月5日、2月6日参加昆明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复赛、决赛。经过紧张的角逐,嵩明医保代表队成功通过复赛,进入决赛,并在决赛中取得团队三等奖的好成绩。
8.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一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助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纳入监测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特殊人群按月变更,按月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及时拨付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98840.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8840.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8040.15元,增长15.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8040.15元,增长15.7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1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499639.61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473.44元,占总支出的82.01%;项目支出1529166.17元,占总支出的17.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3097.69元,增长15.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4118.37元,增长4.56%;项目支出增加818979.32元,增长115.3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1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0473.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11489.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8983.49元,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166.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行政单位医疗项目经费51479.36元,主要用于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财政补助;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经费1153502.68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的医疗救助;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324184.13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的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才队伍建设等能力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884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298.23元,增长15.21%,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95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63.48万元,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7.0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5539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9%,完成年初预算的87.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8010.05元、医疗救助1153502.68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5473879.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金未使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34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184.03元,比上年减少117722.75元,下降2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和财政资金紧张减少了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55034.65元、水费10500.00元、电费9568.58元、邮电费10500.00元、物业管理费7400.00元、差旅费6824.00元、培训费15721.80元、工会经费14735.00元、福利费2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6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2024年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06877.92元,其中,流动资产60477.59元,固定资产83671.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5.14元(净值),其他资产161854.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994.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111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