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000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3)承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4)处理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5)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6)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年度工作目标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定、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10)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滇中新区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11)负责拟订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内容审核,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12)负责群众来信、来信、来访的处理转办。(13)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14)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5)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1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收集汇总全县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县政府报告全县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配合县级财政部门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标准。(3)负责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分配调剂工作,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房产处置等工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管理工作。(4)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调研车辆管理和驾驶员日常培训管理工作。(5)负责县级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县级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全县一般公务用车保障县级综合应急工作。(6)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7)负责落实县级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垃圾分类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8)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公务、商务、外事等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9)负责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工作。(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科、办文科、督查科、政务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总值班室)、行政后勤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在办文、办会、办事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1)办文质量高效规范。办文工作力求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时效化。公文制发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力求每个环节都做到严格规范,精益求精。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办文程序,省、市、县公文交换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文件流转全程留痕、当天办结。
(2)热线接访热情便捷。在办理热线电话、受理市级平台下派热线件、参与处理群体性上访等具体工作中,承办信任度和处置质量满意度持续上升。对房地产销售、农民工讨薪、城市管理、农村征占补偿等持续高发问题积极主动应对,配合主管部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3)应急值守规范有效。县政府总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县领导和科级领导轮流带班,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上传下达快捷有序,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4)机关事务管理周到有序。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做好办公用房分配调剂、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管理工作,完成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5350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3509.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2197.49元,下降6.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2197.49元,下降6.1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项目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5350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3063.43元,占总支出的86.14%;项目支出1740445.99元,占总支出的13.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2197.49元,下降6.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820.10元,增长2.99%;项目支出减少1136017.59元,下降39.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3063.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04344.81元,占基本支出的8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8718.62元,占基本支出的12.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0445.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345热线、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值班应急等重点工作项目经费564096.14元,主要用于保证热线值班、政务督督、电子政务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项目经费5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2024年办公区租用费。
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运维及周转房管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等项目经费498469.85元,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县级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并抓好我县周转房管理、调配、维修、设施更新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3509.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22197.49元,下降6.15%,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5610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2%,完成年初预算的74.48%。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因财政困难年初预算主要集中用于保工资等人员支出方面,我部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264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相应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817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相应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65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导致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120.00元,决算为41824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750.99元,下降10.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320.00元,决算为132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75%,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0元,决算为237185.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71%,完成年初预算的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800.00元,决算为48258.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4%,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809.06元,下降4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258.0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258.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258.0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120.00元,支出决算为41824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750.99元,下降10.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320.00元,决算为132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0元,决算为23718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800.00元,决算为48258.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弹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32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0809.06元,下降4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258.0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258.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258.0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弹性支出,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另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我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县政府办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缺编2辆,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配备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较好解决单位日常公务出行难问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165.32元,比上年减少185788.84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2975.40元、水费18142.60元、电费59969.11元、邮电费21897.68元、差旅费75766.5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15577.00元、福利费83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87.03元、其他交通费用339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381503.53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10.55元,固定资产3215009.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83.8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720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1526.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3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337.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298.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71.5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111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