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具体工作,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组织拟定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居民等多元主体在社会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8.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一科、二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凝心铸魂明方向,坚定不移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一是坚持政治立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督办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召开部务会9次,聚焦县委“五个嵩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的现实需求,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社会工作高效统筹协调。二是坚持学习强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6次,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2次,科级领导撰写心得体会36篇。三是坚持调研兴部。主动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商会行业协会和涉及社会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调研。积极探索适合嵩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调研过程中,重点按照省委王宁书记在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并及时召开“加快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会议”,着重开展基层组织的乱挂牌清理整治。四是坚持制度建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制定了“三定规定”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部务会议事规则、职工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五是坚持从严治部。开展“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5次,组织专题学习6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开展廉政谈话面对面12次。督促“两新”党组织以“三会一课”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56次、主题党日学习148次、讲党课62次,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全面从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2.坚持夯基固本优治理,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一是理清基层职责。指导村级组织严格落实《嵩明县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协助服务事项、保留内(外)部挂牌、保留证明事项和不应出具证明事项5张清单,严格职责准入制度,促使基层职能回归正轨,让基层干部有更充沛的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愁。二是精简基层事务。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目前,全县80个村(社区)外部标识牌清理规范314块,整改完善77块,2个服务阵地规范建设160块,内部牌子清理2960块。解散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164个,清理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45项,共计清理取消政务应用APP7个,公众号11个,微信群、QQ群880个,持续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三是强化基层赋能。全域实施“民生小实事”项目。全年各村(社区)实施“民生小实事”项目不少于2个,收集整理“民生小实事”优秀典型案例23个,向市级推荐申报优质项目5个。嵩阳街道兰茂社区《小驿站汇聚大能量,服务大民生》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4年)》。
3.坚持以人为本践初心,统筹指导做好人民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坚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今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61件,化解206件,化解率79%。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拓展完善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打通信访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重点约访活动,累计接访下访约访群众167批345人次,解决问题161个。三是明确办理路径,实现有效转化。完善受理办理、协调处理、留存反馈三种办理路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县信访局提请研究的重要信访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人民建议,有关街镇、部门予以登记办理并向建议人反馈。目前社会工作部听取县信访局整体工作情况汇报2次,听取重要事项汇报7次。并定期通报人民建议的征集、办理、转化、反馈工作进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坚持扩面提质强引领,着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作。一是建立统筹发展、上下协同的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到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理清全盘摸底、找准关键的工作基库。现有行业协会商会17家,专职从业人员21人,个人会员150人,单位会员450户。现有行业协会商会中10家已组建党组织,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7人,党的工作覆盖率100%。三是激发服务发展、服务治理的活力动力。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立足自身优势,围绕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参与市场监管、市场诚信建设、慈善公益等行为和手段,助力乡村振兴。
5.坚持赋能提效促发展,分类施策推动“两企三新”党建提质增效。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发力快推进。印发《2024年嵩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各项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及各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各镇(街道)、园区、教体、卫健打造不少于1个示范党组织,确保“两新”组织各项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实施企业自查、行业核查、“两新”工委复查行动,累计排查注册有新业态经营业务的企业(商户)357家,分级分类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35家,摸排快递企业、分拨站55个,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群体560余人,新建非公党组织2个,在“两企三新”领域发展党员21个。二是营造氛围,开拓创新强宣传。依托各级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发表“两新”党建宣传报道共29篇,其中央级2篇,省级9篇,市级9篇。三是发挥作用,服务保障促发展。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党员开展联建共建、警示教育、“我为企业献一计”、“生产竞赛”等活动。制定“两新”党建样板区创建方案、推动“两新”党组织积极申报“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云岭先锋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党支部”,在全县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建好服务阵地,给暖“新”服务,建成“云岭先锋新家园”11个。组建“春城党建新力量”专项服务主题月活动服务队11支,陆续开展“五一送温暖,劳动最光荣”“端午送福粽,传递温暖情”“夏送清凉”“禁噪护考”“护航高考”“葵花公益小课堂”等一系列暖“新”服务活动,向快递小哥发放了600余份粽子、向户外劳动者发放500余份清凉礼包”,服务群众7000余人次,有效推动龙头企业、卫健、教体、“小个专”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融入城市党建。
6.坚持素质过硬重培育,全面提升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一是以人才增量撬动发展质量。印发《嵩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和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嵩明县社区“楼栋长”、乡村“十户长”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统计注册志愿者人数90643人,约占全县常住人口的21.7%,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46039人,比例达到51.5%。现有社会工作人才272人,其中持证社工221人(中级29人,初级192人)。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已达296个,开展服务项目2290个。二是以用才格局开辟治理新局。利用县融媒体技术数据优势,打破数据壁垒,整合网络平台资源,开设“文明嵩明”“健康嵩明”“文艺嵩明”“互动嵩明”“理在崧盟”等14个线上栏目,打造集理论宣讲、爱国教育、志愿服务等一体的文明实践网络平台,拓展云上空间,扩大网络志愿服务供给。组织各级党员党组织在中高考期间协同开展“同心护考”行动,及时消除考场周边安全隐患20余起、调度“爱心送考”40余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提供“暖心候考”场所10余个,为全县参加中高考的6451名学子保驾护航。三是以专业优势塑造活力态势。引导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专业服务,年内完成5支社区基金建设,全县社区基金达10支。志愿服务成效明显,共6000余人次参与文明创建、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社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调处等志愿服务,龙泉社区“奶奶志愿服务队”成功入选昆明市第二批基层社会治理实训教学场景。全省首家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嵩明正式挂牌,累计为350名青少年和家长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886,927.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927.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无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委社工部于2024年4月成立,2024年做决算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886,927.70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50.20元,占总支出的66.40%;项目支出297,977.50元,占总支出的33.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无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委社工部于2024年4月成立,2024年做决算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950.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9,528.87元,占基本支出的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21.33元,占基本支出的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97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嵩财预〔2024〕1号社工部组建经费项目经费212,180.69元,主要用于2024年3月18日十三届县委第11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中共嵩明县委社会工作部,因县委社工部为新设立机构,为保障县委社工部人员及机构日常运转,新增基本支出作为县委社工部人员经费预算。
嵩财预〔2024〕1号社工站建设运营资金、社会治理、运行(含人员)经费项目经费85,796.81元,主要用于原县委社会建设工委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调整至县委社会工作部支付相关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927.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74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0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0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8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21.33元,比上年增加49,421.33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委社工部于2024年4月成立,2024年做决算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173,613.44元,其中,流动资产34,407.72元,固定资产128,205.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00.1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613.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20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