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问题描述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与国家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
办理情况 | 办理完成 |
办理单位 |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办理措施 | 1.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 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绿色 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3.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 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 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加强分类指导,从各镇(街道)、园区实际出发,有序推 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 “一刀切” ,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 活垃圾分类体系。 5.加强有害垃圾收运规范管理。 |
主要工作成效 | 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 100%。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交办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北街县委机关二号楼。 联系人员及电话:李老师,67923432。 |
公示单位: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