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000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水行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域内江河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流域有关专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防治。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4.指导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编制及节约用水方案拟订。组织编制并负责报审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建设,负责全县供水管理及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5.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6.指导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灌区的运行管理;负责对嵩明灌区建设和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业务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处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8.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做好全县水务系统人才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后扶办、海绵办、河长科、工程运行管理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安监科、行政执法科、节水办、嵩明灌区管理局、大石头水库管理所、上游水库管理所、八家村水库管理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嵩明县水务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其中2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不占嵩明县水务局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一是提前完善供水方案。制定了《嵩明县2024年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确定实施2024年抗旱应急保供水项目15个。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全县超前谋划、提前部署,通过启动实施“地下找水、天上要水、山泉引水、应急调水、全民节水”五大行动,全力保障供水。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为压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我局每季度至少对全县供水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2024年已完成全面排查三轮。四是及时开展水质检测。针对2024年新增抗旱应急深井项目及时协调县疾控中心对深井水质进行检测,保障水质安全。
2.强化落实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指标管控,严格控制取水许可审核发放,确保我县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逐步下降。二是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针对嵩明县存在的地下水无序取水等相关问题,完成了《嵩明地下水开发与利用保护规划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三是加强节水工作。2024年全县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为199户,全年下达计划用水指标904.09万立方米。四是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及载体创建、复查工作。辖区内共有6家单位(企业)完成水平衡测试,24家单位(企业)、院校顺利通过县级节水载体复查。五是认真开展节水“三同时”工作。全县完成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查7件、备案6件,验收6件。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切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工程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四预系统”责任人,并通过运行管理系统进行了培训。二是强化“1262”精细化预警和应急响应,提高气象精准预报预警能力,完善直达自然村的预警“叫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进行会商分析、第一时间点对点调度指挥、第一时间启动响应。三是组建防汛应急队伍6支,储备价值18万元的抢险物资,保障抢险需求。
4.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一是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有耕地信息,并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节水能力等因素,共分解下达嵩明县2024年度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0557.97万m³。二是完成嵩明县2023年度农业水费的分配拨付工作和嵩明县2024年度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资金分配拨付工作。三是收取2024年度农业水费456万元。
5.河长制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巡河(库)工作的通知》《嵩明县2024年河长制暨牛栏江(嵩明段)水环境治理工作要点》和《牛栏江(嵩明段)水域岸线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强化工作调度。组织召开2024年河长制工作会议,开展11次水质月调度工作会议,完成督查周报182期,河塘库渠管护专报11期,发布4期河长制工作简报。三是压实河长责任。县、镇级河长分别巡河219次,599次。四是加强汛期面源污染防控。督促各村(组)提前清理河道垃圾和漂浮物,开展沿河畜禽散养粪污、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及重点河道的汛前专项清理,防止初期雨水冲刷进入河体,共清理河道、沟渠约204公里,全方位清除垃圾、淤泥、杂草等杂物约1015吨。五是开展“河长清河”及“清四乱”专项行动。启动2024年第一次“河长清河”行动,共清理河道、沟渠约84公里,完成清理垃圾、淤泥、杂草等杂物约315吨。共排查河流20余条,水库65座,发现建筑垃圾乱堆点位5处,清理建筑垃圾700余平方米。六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利用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199万元积极组织开展嵩明县牛栏江(河西新桥至古城桥)水环境、水景观补短板建设项目。
6.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核定我县今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工面积不低于0.36k㎡。我县梳理上报建设项目7个,其中海绵型建筑小区项目5个:学府康城一期项目、力标·十里蓝山3#地块一期建设项目、得胜空港温泉度假公园一期、昆明城市学院杨林校区四期建设工程项目、空港俊发城3号地块建设项目;海绵型道路与广场2个:杨林经开区中心商务区1号路项目、杨林经开区中心商务区1号路项目。占地面积0.3974k㎡,完成市级下达考核目标0.36k㎡的110%;启动辖区内1个汇水分区的达标建设。
第二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254791.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54791.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613075.70元,增长15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613075.70元,增长151.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了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财政加大了项目资金支付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254791.6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1273.57元,占总支出的15.97%;项目支出94323518.12元,占总支出的84.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613075.70元,增长151.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212.84元,增长3.53%;项目支出增加67000862.86元,增长245.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2212.84元,是人员正常调入及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67000862.86元,是国家增加了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财政加大了项目资金支付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31273.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57871.30元,占基本支出的96.80%,人均支出211681.3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3402.27元,占基本支出的3.20%,人均支出6992.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323518.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经费2328275.03元,主要用于牛栏江水环境治理及应急水源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费66775820.19元,主要用于牛栏江河道(下段)治理工程、八家村水库加固工程、上游水库加固工程、河湾闸加固工程等;
水土保持项目经费13390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河湖奖补;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项目经费20236469.86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及移民直补资金;
防汛及抗旱项目经费185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水源工程建设;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经费1793953.04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水质检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64096.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6%。与上年相比增加55475416.39元,增长157.2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25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544511.8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27702.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17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652.20元,死亡抚恤支出170320.3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88.1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719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5567.6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3817.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14.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8226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989835.2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13530.51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9476304.76元;项目支出72832822.81元,其中:水利工程建设66775820.19元,水土保持13390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43953.04元,防汛740000.00元,抗旱1110000.00元,农村水利42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397210.78元,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676838.80元,农村供水3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99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且支付力度不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且支付力度不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0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402.27元,比上年减少200201.93元,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措施,财政资金紧缺,且支付力度不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590143251.03元,其中,流动资产102846336.50元,固定资产3706205.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3231209.91元,无形资产1374194.13元(净值),其他资产208985305.3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581461.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8442.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00辆,账面原值13847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 2024 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111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