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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25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15 14:11
名 称: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5 14:1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001000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嵩明县总工会是本县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各时期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工作任务,确定县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 组织涉及有关职工重大利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 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对各级工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 协助县政府做好本县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研究、制定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事业发 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法律维权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嵩明县总工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凝聚职工奋进力量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奏响职工思想引领大合唱。采取以会代训、学习研讨、集中宣讲等多种方式,向广大职工群众、企业家代表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120名基层工会干部参加理论培训,发放《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500余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弘扬“三个精神”。春节期间连续推出“春节我在岗”系列报道10期,“五一”期间连续推出“我们身边的劳模”系列报道5期,组织8名劳模参加“国庆节”县级活动,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宣讲进校园活动、进企业活动2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动员基层工会到东村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兰茂纪念馆参观学习20余场次,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是画好劳动领域意识形态“同心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嵩明县总工会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方案》,设有专职网络评论员1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对发生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弘扬劳动领域正能量。四是持续做好工会宣传。完成信息宣传国家级(工人日报客户端)3篇,省市级6篇,县级各类宣传92篇报道,点击量达5000余条,其中:《云南昆明嵩明县总工会“4个1”工作法提升社会组织建会“加速度”》入选全国工会基层建设案例名单,作为先进典型案例推广;《首创“1+2+N”工作法 推动“轻嵩惠”品牌优化升级》、《昆明嵩明工会驿站暖心服务 24小时“不打烊”》、网约车先进典型分别获得《工人日报》《人民网》《滇中新区报》《悦读嵩明》等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有效扩大了工会影响力,凝聚了全社会共同奋进的时代力量。

(二)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工建”,持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3次结合工会工作重点,制定《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党建工作与工会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开展“三会一课” 22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谈心谈话10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领导干部到杨林社区挂钩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3人次、为社区党员讲党课3人次。二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研究制定《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嵩明县总工会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盯“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节前提醒谈话8人次,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120余名基层工会干部开展工会业务素质提升暨工会财务知识培训1期,连续开展“机关干部大讲堂”8期;公开招聘社工5人,不断充实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组织社工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云南省第一届社工人才技能竞赛暨云南省第二届工会集体协商竞赛网络初赛模拟测试,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综合能力。

(三)持续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产改向纵深发展

一是围绕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重点方面,积极探索产改新路径,广泛凝聚党委政府、企业、工会、社会四个方面落实产改工作的责任,发挥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指导企业和企业工会落实落地产改政策,细化、规范企业产改任务,引导企业将产改纳入战略规划,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对标市产改办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产改单位意见基础上,县产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研究产改工作3次,制定下发《嵩明县2024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解表》《嵩明县2024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开展产改现场教学1期,持续推进产改工作落实。三是培养先进,强化典型引领。聚焦“工业强县”战略和“8+N”重点产业,深入开展中老铁路沿线产改企业典型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全县产改工作。在市级奖补2个产改企业的基础上,县级工会结合实际,奖补在产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嵩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昆明云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家共60000.00元,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进带动后进,推动产改工作持续深化。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任务,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

一是持续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做好评优评先工作。春节、“五一节”慰问全县劳模56人,实现全县劳模慰问全覆盖,组织9名省、市劳模参加健康体检,在全县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在全面摸底调查数45人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确定全国劳模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1人为培育对象。按时报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人、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人、先进集体2家,有效激活企业建功立业、创新创造的主动性。二是认真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创造”“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以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依托基层工会持续开展家政服务、电工、焊工、叉车、烹饪、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三是分两批组织全县“苦脏累险重”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秀职工97人到石林、楚雄州疗休养基地参加县级示范性疗休养活动,以实际行动关心一线职工,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四是围绕县委实施“十大行动”加快“五个嵩明”建设、市总“六个春城”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承办2024年昆明市职工职业叉车司机技能竞赛,完成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青年教师岗位技能竞赛、园林绿化技能竞赛、高校应急反恐技能竞赛、卫生健康系统技能竞赛、重点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比武”技能竞赛、文旅“推荐官”技能竞赛、应急消防救援技能竞赛共8场次,参赛职工8626人,通过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技术水平,在全县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崇尚实干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职工以奋斗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五)多措并举,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一是按照“企业重点建、行业覆盖建、区域兜底建、应建尽建、应入即入”的覆盖模式,创新推出“4+1”工作法,组织召开推动社会群体组织建会入会工作协调会2次,开展113家规上企业、165家(涵盖13个部门)社会群体组织及8893户大货车司机建会入会底数调查,有力推进“两新”组织、“三新”领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组织群体等各行业建会入会。2024年1—11月,共新建工会8家,新增工会会员800余人,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二是摸清底数,扎实开展工会统计。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工会统计培训1期,建立统计年报队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有序推进全县工会统计工作。三是组织全县社工参加“机关讲堂”建会入会专业知识培训,持续推进社工组织建会能力,并拟定建会入会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建会入会。四是积极选树服务保障典型事例促进“两新组织”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其中:大货车司机24小时工会驿站、《云南昆明嵩明县总工会“4个1”工作法提升社会组织建会“加速度”》等典型案例被云南省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人民网、云南网等媒体推广经验做法。

(六)全力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根本利益

一是着力维护职工群众劳动经济权益。健全完善“普惠性+特殊性”标准化权益维护体系。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12351维权服务热线案件的积极响应和分级办理,2024年1—11月,共受理职工劳动权益问题共计25件,已完成23件,满意件14件。二是积极开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普法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水平。联合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创新建立“人社+法院+工会”调裁诉衔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中心即“人社+法院+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实体化机构,并补助县人社局4万元专项用于诉前调解,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按时完成工会集体协商、一函两书、安全生产等工作。四是用好用活“枫桥经验”,以劳动领域信息员为工作抓手,以基层工会干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企业工会干部为骨干,广泛关注职工动态,加强劳动领导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妥善处置,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七)竭诚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做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一是首创推出“轻嵩惠”普惠活动品牌,探索创新“1+2+N”工作法,打通普惠工作的最后“0.5公里”。五一期间,联合举办嵩明县2024年“繁花似锦·共庆‘五一’”轻嵩惠职工普惠主题活动,纳入嵩明本地品牌企业40余家,为广大职工带来一站式的普惠服务,线上参与人数达到7600余人次。二是开展“春送岗位”“工会驿站普惠日”等活动,推送招聘信息4期,提供有效岗位300余个;投入资金48.58万元,以困难职工、“8+N”产业链重点产业、苦脏累险重一线职工、劳动模范、新就业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送温暖和夏送清凉活动,慰问职工2000余人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移动体检、爱心午餐、送法维权、工惠剪发、健康义诊等拓展延伸服务200余人次。三是组织13800余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发放医疗互助补助金1012300.00元;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户共6300000.00元;联合开办暑期爱心托管班6期(9个班),托管服务338名职工子女;完成金秋助学18人、勤工助学4人;建成采腾物流24小时工会驿站1个、牛栏江镇职工之家1个,有序推进小街镇职工之家和工会驿站建设。四是组织参加市级篮球比赛、乒乓球、工间操比赛,不断丰富职工文体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五是结合“六一”儿童节,投入13000.00元,帮扶慰问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特殊儿童140人;投入资金16000.00元,创新推出农村困难农民工、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慰问送温暖暨送法下基层活动,慰问帮扶农村困难群体52户,持续拓展工会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使更多有需要的困难群体得到工会组织的关心帮助。

(八)积极开展女职工工作

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十八大、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企业、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8场次,其中参与宣讲女性105人次,覆盖职工群众4000余人次,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开展“情系女职工·凝聚‘她’力量”庆祝“三八”节压花灯DIY体验活动1期,组织57名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企业一线女职工参加“两癌”筛查;积极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职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线上线下服务全县职工1500余人次;以“3·5”学雷锋日活动为契机,为女职工群众发放“四期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宣传折页200余份。三是对企业签订、履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48份,覆盖女职工3985人,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四是积极开展“会聚良缘”七夕交友活动1场,参与职工150人,引导青年职工树立正确婚恋观,积极回应青年单身职工现实关切。

(九)有序推进县级服务阵地置换、工会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上级有关单位,加强与县级单位沟通协调,完成补充协议重签工作,积极调整申报材料,努力加快县级服务阵地置换。二是组织开展全县基层工会财务干部培训1期,不断提高全县工会财务干部能力素质。三是聘期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全县64家工会重点服务单位进行审计,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进工会经审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四是通过日常监督指导与重点检查指导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46308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3081.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3710.35元,下降13.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3710.35元,下降13.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463081.31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811.98元,占总支出的99.58%;项目支出10269.33元,占总支出的0.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3710.35元,下降13.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8546.18元,下降13.37%;项目支出增加4835.83元,增长89.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2811.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8115.30元,占基本支出的9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696.68元,占基本支出的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69.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组织员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组织员经费补贴。

2023年度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269.33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308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3710.35元,下降13.17%,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736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8%,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主要用于总工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5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 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养老保险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1054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 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医疗保险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95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完成年初预算的85.4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696.68元,比上年减少116731.85元,下降48.3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727.00元、水费3300元、电费3066.29元、邮电费2498.98元、物业管理费1449.41元、差旅费320.00元、维修(户)费9900.00元、培训费2654.00元、工会经费4631.00元、其他交通费8715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总工会资产总额2211.57元,其中,流动资产2211.57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8.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001111

嵩明县总工会 (2)202510150153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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