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矿用浮选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矿用浮选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矿用浮选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矿用浮选助剂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湖路装备制造园8号路东侧1号
建设单位: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项目租用云南海勃门业有限公司进行改造建设,新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宿舍等配套基础设施;设置1条矿用浮选助剂生产线;新建废气、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矿用浮选助剂2万吨。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密闭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洒水降尘。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洗手废水依托云南海勃门业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排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进入依托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由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加装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废弃包装材料、地面清扫粉尘等一般固废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可回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祥翀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矿用浮选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