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嵩明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嵩明县审计局于2025年3月14日—7月18日,对嵩明县本级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6,738万元,支出总计300,766万元,收支结余35,9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20,823万元,支出总计200,151万元,收支结余20,6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18万元,支出总计514万元,收支结余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059万元,支出总计81,438万元,收支结余-3,3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嵩明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加强税收源头管理,逐步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全力以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在组织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部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及时缴国库;二是部分非税收入年终未及时缴库;三是部分预算单位上缴非税收入归属和缴库不规范;四是财政年终结转余额与财政库款余额不一致;五是代编预算执行率较低、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六是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应细化到部门的预算资金财政仍代编预算;七是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专户结余资金59.62万元,未缴国库统筹使用。
2.非税收入80.29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3.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不规范。
4.财政年终结转余额与财政库款余额不一致。
5.代编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未按规定时间下达。
6.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应细化到部门的预算资金县财政局仍代编预算17,400万元。
7.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刚性约束不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嵩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审计处理意见是:(一)针对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未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应及时缴入国库;(二)针对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行为;(三)针对财政年终结转余额与财政库款余额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加大财政“暂付款”款项催收力度;(四)针对代编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未按规定时间下达的问题,要求今后工作中应提高代编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精准编制预算,并及时分配下达代编预算资金;(五)针对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应细化到部门的预算资金县财政局仍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控制代编事项,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六)针对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支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嵩明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持续强化财源培育和收入管理工作机制。(二)逐年将未返还的土地成本纳入预算安排解决。(三)进一步提高预算国库库款保障能力。(四)加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复核工作。(五)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有效控制指标结转规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已于2025年5月至7月期间将应缴资金上缴国库。(二)针对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不规范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加强对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确保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规范缴库。(三)针对财政年终结转余额与财政库款余额不一致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积极与主管单位协调对接库款调度力度,加大暂付性款项催收力度,逐年减少财政年终结转余额与财政库款余额不一致的问题,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四)针对代编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未按规定时间下达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将加强代编预算项目管理,制定支付计划,严格按计划时间下达代编制项目指标。(五)针对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应细化到部门的预算资金县财政局仍代编预算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将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编制,严格控制代编事项,全面梳理,压减代编范围。(六)针对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调整方案,预算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嵩明县财政局将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推进预算编制和支出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