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关于购买文明实践项目 孵化培育合作服务的计划
为包装推荐更多优秀项目参与省、市项目竞赛,形成“以赛促能”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明实践精品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提质增效,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培育合作服务,制定方案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购买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培育合作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三、 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期间,根据嵩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际需求与发展规划,结合省、市文明实践工作热点及嵩明地域特色,深度挖掘全县文明实践优质项目资源;指导全县各文明实践所、站,开展项目孵化培育,提升项目专业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对成效突出的项目进行专业化包装,推报参加省、市项目竞赛。
四、 预算资金
1. 项目金额:6万元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 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县委文明办 67911104
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