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正兴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正兴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正兴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正兴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职教新城科教文化产业园片区规划嵩昆大道与科4路交叉口西侧(宗地编号SMZ2024-9-1号)
建设单位: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78.10m2。项目总投资2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新建3个卧式双层埋地储油罐(30m³92#汽油储罐、30m³95#汽油储油罐、30m³0#柴油储油罐各1个)、罩棚、站房、附房、卸油区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总储油量为75m2,63.45t,其中汽油最大贮存量为40.5t,柴油最大贮存量为22.95t。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垃圾、建筑垃圾定点堆放,且采用篷布遮盖
等方式处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噪声通过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全部在项目区回填。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配套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废气通过管路回收到油罐车内;加油过程每支汽油加油枪配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后回收到油罐内。油罐储油过程随昼夜温差产生的废气通过通气管管口排出。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备餐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办公生活废水及外来人员冲厕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上述所有废水前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前)委托清运公司清运,后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经污水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备餐间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三级油水分离池废油和底泥、隔油沉淀池废油和底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中石化嵩明兰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正兴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