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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9-10224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25 10:2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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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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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9252025930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320国道5公里处明鑫焦化厂厂区B1

建设单位:云南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畅泓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75万元。项目租用明鑫焦化厂厂区B1号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新建6个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区、装卸区、办公室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收集、贮存、转运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废铅蓄电池;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设计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规模1400t,年周转总量25000t,其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规模400t,年周转总量5000吨;废铅蓄电池最大贮存规模1000t、年周转总量20000t/a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通过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施工材料运输及装卸采用遮盖篷布等方式防治运输扬尘。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昆明弋来顺经贸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预处理,通过罐车清运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酸性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碱液喷淋+15m 排气筒”处理排放,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处理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地面清洁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标后罐车清运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加装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铅蓄电池泄漏电解液及沾染物、各类液态/半固态危险废漏液及沾染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本项目危废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碧蓝危废收集暂存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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