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嵩明嘉园锦庭住宅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25-09-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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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变更嵩明嘉园锦庭住宅项目(二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内容为:
1.二期范围内16栋减少住宅建筑面积90.88㎡;2.二期范围内地上机动车停车区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区,优化调整地下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停车区布局,共计增加地下室面积313.93㎡。变更后二期总建筑面积60975.61㎡,地上总建筑面积51375.96㎡,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1375.96㎡,住宅建筑面积50749.43㎡,地下建筑面积9598.97㎡,24个地上机动车位调整为地下机动车位。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202500001)收回作废,重新核发。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