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嵩明嘉园锦庭住宅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5-09-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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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变更嵩明嘉园锦庭住宅项目(一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内容为:
1.一期范围内2栋、3栋、8栋共计6套多层住宅,增加住宅建筑面积共计90.28㎡ ;2.沿街商铺面积17.84㎡调整为物业用房。变更后一期总建筑面积 51151.97㎡,地上总建筑面积37757.27㎡,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6956.52㎡,住宅面积33507.03㎡,商业面积3215.18㎡,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65.49㎡,地下建筑面积不变。
针对新增面积部分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202400003)继续沿用。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