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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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废止《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评估论证会,对《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告2013年1号)施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2023年至2024年间,中央、省、市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不适用新形势要求,部分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在市级层面,已印发政府规章《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嵩明县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即可,经评估,拟废止《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告2013年1号)。按照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smgtbgs@126.com
2.联系电话:0871-6791193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5日
嵩明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