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2-A-02-0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公示
《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2-A-02-0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公示
一、规划修改范围
涉及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2-A-02-02号地块,位于黄龙大街与河滨北路交叉口。
二、控规维护原因及依据
一是《昆明市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可以开展详细规划维护:(二)在不影响单元主导功能、住宅建筑面积等控制要求,满足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前提下,对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之间用地性质或者控制指标调整的”、第十八条“原组织编制机关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维护方案,除中心城六区、开发(度假)区、磨憨镇以外其他县(市)区的详细规划维护方案由县区级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议”。
二是《昆明市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试行)》,商业用地有关指标控制要求。
三是《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停车位配建及建筑退距要求。
为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位,化解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申请对SM-J2011(201)-27号地块(暨北片区控规中SM-CBPQ2-A-02-02号地块)规划用途及容积率进行调整,申请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0。
公示说明:《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2-A-02-0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经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途径: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8日
意见反馈:本公示详细内容可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查询。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1-67919226。
《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2-A-02-0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公示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