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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8-10157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01 15:0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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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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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铭派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

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91202595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示范(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大道9号(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厂区)

建设单位: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816.67m2。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5万元。项目租用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闲置土地进行建设,安装2×30t/h生物质气化炉及2×30t/h生物质燃气锅炉(1×30t/h生物质气化炉+1×30t/h生物质燃气锅炉为一套供汽系统),项目建成后一套供汽系统设备作为常用,另一套供汽系统设备作为备用设备。同时配套建设排气筒、水处理系统、配电室、除氧水箱、蒸汽管网、生物质原料储存车间、综合用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对园区意向企业供热需求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拦挡措施;施工场地、车行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喷雾降尘;大风天气避免土石方开挖等扬尘较高工艺作业;土石方、砂料等易起尘物料临时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应篷布遮盖物料、低速、限速行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清洗,及时清运废弃土石方。

(二)废水:施工场地不设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住,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手等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装修过程。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园区内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土石方优先在项目区及园区内回填调度使用,剩余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应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锅炉采用自带低氮燃烧器,再经配套的多管旋风+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处置后的废气检测口附近安装一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软水装置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再生废水回用于炭渣水封,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湿式电除尘器用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安装隔声设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弃钠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并由维护单位回收带走炭渣临时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周边有机肥厂、机制炭厂作为原料使用除尘灰袋装后临时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湿式电除尘器除尘循环水池沉渣 定期清掏后外售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处置台账备查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铭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林经开区集中供热试点示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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