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龙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机床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龙马机械
装备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机床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龙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机床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龙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机床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北沿线北侧
建设单位:云南龙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9333.33m2。项目总投资2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铸造车间(含清理)、加工车间、涂装车间、模具车间、铸造生产准备车间、铆焊车间、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基础设施;设置4条生产线;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铸件。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等,通过施工粉状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在室内,必要时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项目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和临时截洪沟,将施工废水收集、初步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冲厕、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施工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垃圾。土石方优先回填于场区内,回填不完的全部运至合法渣土填埋场妥善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施工方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砂处理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7)排放。浇铸废气经收集后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后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喷砂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喷漆烘干废气设置负压抽风,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漆雾过滤装置”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后并入浇筑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为铸件清洗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安装隔声设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炉渣、布袋收尘灰、焊渣、废容器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出售给有处置能力的公司处理;废砂、残铁、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处置台账备查。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龙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高端精密机床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