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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8-10122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14 10:25
名 称: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购买部分资产评估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购买部分资产评估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1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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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县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后续资产变现做好前期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询价)方式开展部分资产评估服务购买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财政局购买部分资产评估服务(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嵩明县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1、评估范围

房屋类资产16项,总面积3781.16平方米

2报告内容

需包含市场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说明及结论;

报告需符合国家规范,具备法律效力,并作为融资 投资决策依据。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不高于1.6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合同期限

从即日起到资产评估工作结束为止。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财政局

2025813

(联系人:冉凌旭    联系电话:6792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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