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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8-10156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06 15:0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800吨PVC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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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800吨PVC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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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康飞塑业

有限公司年产6800PVC板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800PVC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862025812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800PVC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创路13

建设单位: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畅泓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689.11m2,建筑面积为9120m2。项目总投资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5万元。项目租用昆明市兴瑞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设置生产加工区、备料配料混料区、破碎区、原料库、成品堆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PVC6800吨。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厂房改造、设备安装过程起尘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主要涉及切割、打孔、安装,工程量较小,粉尘的产生量较小,大部分在生产厂房内沉降,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施工材料运输及装卸采用遮盖篷布等方式防治运输扬尘。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依托使用项目区内已建厕所,产生生活污水经昆明市兴瑞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预处理,经东环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设备废弃包装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废弃包装材料,安装完成后能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严禁乱堆、乱放、乱弃。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混料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负压送气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挤出成型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车间清扫沉降粉尘、废布袋、废滤芯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由有能力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处置台账备查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康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800PVC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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