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与金湖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3531.12m2。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万元。项目租用云南联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设置生产车间、办公室、成品仓库、原料库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建3条门窗钢化玻璃生产线,4条中空玻璃生产线,1条夹胶玻璃生产线;新建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钢化玻璃165万m2,中空玻璃30万m2,夹胶玻璃8万m2。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来自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建设过程使用的机械都是以电为能源,如压缩机、切割机等,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洒水降尘处理。
(二)废水:施工人员食宿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林工业园区金湖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本项目施工不使用大型设备,仅用到压缩机、切割机等小设备,不连续使用,噪声源强较小;同时本项目后续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四)固体废物: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安装等会产生一定的废弃建筑材料,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城管指定地点堆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磨边、钻孔、玻璃清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同时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废玻璃边角料、玻璃渣、不合格产品作为生产玻璃的原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玻璃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综合利用;铝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三级沉淀池污泥、废PVB胶片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弃资源回收商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处置台账备查。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联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