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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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嵩阳镇金辉建材市场二期C-7号商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犯“公牛”注册商标专用权如下产品:“于氏公牛”浴霸灯5个,“于氏公牛”精品LED平板灯1个,对以上产品我局依法进行了扣押。经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第202506201)载明:1、上述涉案产品并非该公司生产,也非该公司授权生产,上述涉案当事人与该公司没有代理、经销、授权、投资、控股等任何关联关系;2、上述涉案当事人未经该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与该公司同类的产品上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其行为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上述物品为假冒产品。
上述物品当事人至今下落不明。
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货物来源合法证明、物主身份证明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依法对上述扣押物品予以处置。
联系人:唐玉泉 王文珍
联系电话:0871-67921256
此公告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