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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7-10081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29 11:33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基金,评估,嵩明县,社会保障,政府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11:33
字号:[ ]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规定,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

二、 预算资金

3万元以内。

三、 服务内容

(一)评估对象。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保险政策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基金监督等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情况。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四、 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时效要求:成交单位应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评估报告的交付。

五、 相关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承接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项目报价单;

2. 项目实施方案;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 项目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7. 2024年财务报表;

8. 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1. 2022年1月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最终报价,我局将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三方机构。

七、 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24时。

(二)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部门: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310号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6791810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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