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召开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近日,嵩明县召开嵩明县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会。
工作会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陶云坤主持,荣幸邀请到嵩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志斌莅临指导,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县文化旅游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文化科、县文化馆相关人员,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以及嵩明县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会议期间,相关领导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嵩明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推广方面取得的成效,立体化构建非遗保护工作下一阶段推进计划。
会议强调,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会,既是对全县非遗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新时代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再动员、再部署。全县非遗保护工作首先要充分肯定成绩,坚定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信心与决心;二是要正视问题挑战,增强非遗传承的紧迫感与责任;三是要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非遗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指导方针,推动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工作会现场宣读了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单。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苏志斌为云南省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陶云坤为嵩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以表彰他们在非遗传承中的突出贡献。
下一步,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嵩明县文化馆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聚焦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保障机制,扎实推进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提质增效,为打造“文化强县”注入文化活力。
图文:陈奕融|编辑:杨明
审核:袁燕辉
发布: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