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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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卫医公〔2025〕16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和万佳诊所注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申请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和万佳诊所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明湖北路2号11-17号商铺
诊所备案凭证编号:PDY00001753012715D2192
申请注销理由:因医疗机构不再开展医疗执业活动。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邮 箱:smws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