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棚改房屋注销)
发布时间:2025-07-0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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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老城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嵩政发〔2020〕5号),因有263套房屋已列入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老城片区国有土地项目拆迁范围,房屋已完成征迁手续并拆除。现嵩明明兴拆迁有限公司申请注销263套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涉及的房屋产权证公告作废,名单详见棚改房屋注销明细表。
公告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
棚改房屋注销明细表264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