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2025年度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明县2025年度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嵩明县2025年度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文旅规〔2022〕3号)及《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精神,切实规范全县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文化娱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经营、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全面规范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水平,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县文化娱乐市场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25年6月30至2025年9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如歌舞厅、KTV等);游艺娱乐场所(如电子游戏厅等);兼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项目的其他场所(如宾馆、酒吧、茶座、咖啡厅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四、整治重点
(一)依法查处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法定证照的娱乐场所,从源头规范市场准入。
(二)重点整治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违禁曲目或游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三)全面清查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边娱乐场所设置情况,对不符合法定距离要求的场所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优化文化市场空间布局。
(四)依法查处违规营收、隐匿收入(如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非对公账户收款)等行为,规范经营收支管理。
(五)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状况,消除火灾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五、组织领导
成立嵩明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文化旅游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局,负责统筹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注:此工作专班属于阶段性领导机制,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台账;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
县文化旅游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牵头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提供违禁曲目或游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场所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县公安局:加大治安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场所内“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维护场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做好相关执法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娱乐场所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场所内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食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配合开展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为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噪声扰民问题提供技术依据。
县应急局: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县税务局:依法对娱乐场所纳税情况进行监管,核查经营收入真实性、合规性。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娱乐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依规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6月30日—7月10日)。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11日—8月30日)。对排查发现的违规经营场所,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8月31日—9月30日)。开展“回头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对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健全专班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整治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时提请专班会商研判,确保依法妥善处置。
(二)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从严整治。专项整治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执法检查要规范文明,事实认定要清晰准确,证据收集要确凿充分,适用法律要正确恰当,处罚程序要合法完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宣传引导,构建长效机制。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政策法规及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专项整治结束后,专班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报告,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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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嵩明县2025年度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