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通报
为维护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对2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予以通报。
一、嵩阳卫生院
2024年10月,嵩明县医保部门对嵩阳卫生院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嵩阳卫生院存在未严格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404.83元。
嵩明县医保局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医院退回违规费用,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嵩阳卫生院已将违规费用及违约金退回到医保基金账户。
二、一心堂药业昆明有限公司嵩明臻康连锁店
2024年12月,嵩明县医保部门对一心堂药业昆明有限公司嵩明臻康连锁店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一心堂药业昆明有限公司嵩明臻康连锁店存在未严格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情况,造成冒名就医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1562.9元。
嵩明县医保局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责令药店及时整改,退回违规费用,要求支付违约金。一心堂药业昆明有限公司嵩明臻康连锁店已将违规费用及违约金退回到医保基金账户。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