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嵩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4:13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拟对嵩明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嵩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告2012年2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7月4日16: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smxgzz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嵩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联系电话:0871-66035471。
附件:嵩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嵩明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