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20 15:04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确定规则
2025年度内,嵩明县共有企业性质监管对象6家定点医疗机构、148家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属地管理和基金监管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原则,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计划2025年度对全县管辖的2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行政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计划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采取交叉检查、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四、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四十七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四十三条。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