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购买政务中心灭火器气体更换服务的计划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购买政务
中心灭火器气体更换服务的计划
为保障政务中心消防安全,近期将对中心两栋楼配备的86个灭火器气体进行到期更换。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文件精神,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更换政务中心灭火器气体,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灭火器气体更换
二、购买主体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灭火器气体更换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880元,灭火器个数86个。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此项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60万元的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可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政务服务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岳顺颖 联系电话:67911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