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解除与微电站(广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嵩明县新能源风光智能路灯亮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0:38
字号:[
大
中
小
]
因嵩明县新能源风光智能路灯亮化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微电站(广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签订《嵩明县新能源风光智能路灯亮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因该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已达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按照协议约定,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25年5月20日通知该公司解除协议,并取消该公司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资格。该公司不得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任何合同,由此产生的对外融资、担保等法律后果,由该公司承担,与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关。
特此公告!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