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2025年第7期)
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第九条规定,现对2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情况
1. 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二期项目建筑工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小药灵山,建设单位: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紫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 嵩明职教基地教师小区工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建设单位:云南正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已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67911730,邮编:6517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注销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