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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5-99215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21 10:54
名 称: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服务,文化,提升,公示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4
字号:[ ]

为主动适应服务外包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需购买合作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现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编制《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主要内容

负责编制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提升项目主要包含(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非遗文化展示提升改造项目、数字图书馆建设、图书服务空间提升改造、文物保护利用智慧文旅系统建设项目、文物库房提升改造项目、依托建设项目开展嵩明县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兰茂故里 多彩嵩明”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三)预算资金

1. 项目金额:5万元;

2.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四)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五)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二、 服务与质保要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一)技术人员

服务单位需具备编制上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知识。

(二)成果要求

按规定时间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

(三)售后支持

提供一名专项负责人及电话,随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质证书。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备与项目类型相同的业绩。

四、 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1-67911066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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