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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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现将嵩明县辖区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布,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在该机构产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0871-67920086
附件:嵩明县辖区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