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年第13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3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地址:嵩明县杨林镇张官营村委会、大树营村委会,建设单位: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华固集团有限公司。
2. 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地址:嵩明县杨林镇落水洞村委会,建设单位: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丽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年产服装50万套电脑刺绣、服装新技术研发项目,地址:嵩明县杨林经开区金成路与金湖路交汇处东北侧,建设单位:昆明浩胜工贸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恒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67911730,邮编:6517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