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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4-98378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3 15:13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4月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医疗保障,嵩明县,评估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4月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3 15:13
字号:[ ]

为确保嵩明县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22〕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云医保202349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2〕57号)等工作要求,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4月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会议,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 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情况

20254月共有1家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共有1家零售药店评估结果为合格。

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424日起至2025427日止(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估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67920086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67920870

附件:20254月嵩明县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表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423


附件:2025年4月嵩明县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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