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关于2025年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4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71-67911933 0871-67910097
通信地址: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邮编:651700
2025年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中地油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工业级混合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嵩生环复〔2025〕21号 |
2025年4月14日 |
2 | 关于《云南海派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家具2万平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嵩生环复〔2025〕22号 | 2025年4月14日 |
公示文件详见附件。
嵩生环复〔2025〕21号关于《中地油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工业级混合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嵩生环复〔2025〕22号关于《云南海派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家具2万平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