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云南松巨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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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六条及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云南松巨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云南松巨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7MA6QGC7C44,法定代表人李艳丽,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黄龙街1071号(碧桂紫薇星城13幢2单元1层4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270039),有效期限叁年(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8年3月26日)。
特此通告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