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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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标准。
2.负责拟订嵩明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4.依法行使跨领域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
6.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容貌秩序管理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治理;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负责户外广告以及门店牌匾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立面保洁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8.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负责由政府指定的环卫实施项目的报批、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配套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
9.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和公厕、垃圾处理场使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渣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11.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辖区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化临时用地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批和监督验收;负责辖区公园、广场及市政道路的绿化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园区绿化工作。
12.参与全县涉及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13.统一管理城市维护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维护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有关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15.承担职能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所属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跨区域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
17.统筹县级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协同,以及县级 各领域与镇(街道)相关的执法协同。
18.承担镇(街道)之间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
19.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城市管理工作。
20.负责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嵩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110”社会联动和有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的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公用管理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2.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4.嵩明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
5.嵩明县市政绿化管护中心
6.嵩明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指标预测
预测2025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约为2.50亿元(联合县住建局)。
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2025年城市管理领域共谋划前期及储备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4292万元。
1.嵩明县2025年县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拟计划对黄龙街1400米路面提升改造,总投资1500万元。
2.嵩明县嵩阳街区儿童友好适儿化建设项目:拟计划通过新建、改造、完善嵩阳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校外活动场地的适儿化建设,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建设小游园4项、新建口袋公园8项、改造6项、完善项目11项,累计建设内容29项,总投资1250万元。
3.嵩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项目:2025年拟计划采购玻璃钢果皮箱内胆1000只,四分类垃圾收集亭350座,垃圾桶15000只,总投资567万元。
4.嵩明县2025年县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拟计划对西街延长线、环城西路、滇源路、兴旺街、玉明路约550盏路灯灯源提升改造,新建兴旺街、玉明路箱式变压器2座及对河滨公园、蓝花楹小游园等公园的照明设施提升改造,总投资500万元。
5.嵩明县2025年“百园建设”项目:拟计划新建、改造小游园13个,总投资375万元。
6.嵩明县2025年城市公厕建设项目:拟计划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新建二类公厕2座,总投资100万元。
重要工作
1.实施重点项目。谋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县发该部门要求,按时开展项目提及论证审批工作,通过审核后组织实施。
2.户外广告整治。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全县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创文固卫工作。常态化做好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各类创建、复审为契机,促进持续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4.银杏广场特色街区运营工作。为打造高端银杏广场特色商业街,融入文创、文旅、文化、公共服务等元素,结合广场观赏、娱乐休憩、体育健身、紧急避险等功能,建设现代公园广场+场景(商业、艺术、运动、街景、亮化、美化等),打造10分钟生活娱乐圈,拟计划对《嵩明县银杏广场特色街区提升运营管理一体化项目》进行招商。
5.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一是做好2025年-2027年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服务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2025年-2027年市政照明设施管护服务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财务总收入34751241.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651241.14元,政府性基金1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48067301.21元对比,减少13316060.07元,主要是由于2025年减少城管人员制服购置、嵩明县2024年绿美建设项目、学海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城市数字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经费等项目资金。同时,县城区绿化管护项目、背街小巷整治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4751241.14元,其中:本年收入34751241.1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51241.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48067301.21元对比,减少13316060.07元,主要是由于2025年减少城管人员制服购置、嵩明县2024年绿美建设项目、学海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城市数字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经费等项目资金。同时,县城区绿化管护项目、背街小巷整治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总支出34751241.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51241.14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844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139.93元,增长19.397%,主要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新增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0人,人员工资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435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47200.00元,下降38.19%,主要是由于2025年减少城管人员制服购置、嵩明县2024年绿美建设项目、学海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城市数字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经费等项目资金。同时,县城区绿化管护项目、背街小巷整治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8666.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977.00元。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21932.32元。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6272.72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4774.75元。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4432.95元。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41816.32元。
8.“2120104城管执法”主要用于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6486547.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5511.00元,项目支出中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4000000.00元,嵩明县城基础设施管养修复工程专项资金1500000.00元,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专项经费3030000.00元,嵩明县城路灯、高杆灯管养专项资金1200000.00元,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用经费145800.00元,公共车位经营权出让相关税费经费300000.00元,嵩明县城区节日宣传专项资金200000.00元,公共车位管理项目经费117000.00元,共计经费支出17914858.00元。
9.“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反映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9700000.00元,杨嵩大道、黄小路等道路保洁与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3060000.00元,共计项目经费支出12760000.00元。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882511.08元。
11.“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主要反映嵩明县2023年县城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嵩明县2023年县城区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600000.00元,嵩明县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经费200000.00元,共计项目经费支出1100000.00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000.00元,较上年减少3800.00元,下降3.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标准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降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申报1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共计24352800.00元;2025年审核确定项目13个,涉及金额24352800.00元。
(一)行政执法专项经费40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2025年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社保、办公费、体检费、加班补贴等相关支出。
(二)嵩明县城基础设施管养修复工程专项资金15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度嵩明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养、维护。
(三)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专项经费303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4年度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以每月缴纳电费金额为准。
(四)嵩明县城路灯、高杆灯管养专项资金12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城区路灯、高杆灯、变压器等市政照明设施的管护工作,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及亮灯率。
(五)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97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区八个标段绿化管护费支出。
(六)嵩明县城区节日宣传专项资金2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本年度元旦节、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县城区的氛围营造。
(七)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用经费1458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金。
(八)杨嵩大道、黄小路等道路保洁与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306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杨嵩大道、黄小路等道路保洁与绿化管养。
(九)嵩明县2023年县城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3年新建“口袋公园”15个。
(十)嵩明县2023年县城区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6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城区主次干道玉明路(县政府-玉泉桥段),黄龙街、兴旺街、新迎路部分十字交岔路口新增或改造提升无障碍坡道及对县城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划线。
(十一)嵩明县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经费2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4年12条背街小巷建设。
(十二)公共车位经营权出让相关税费经费3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特许经营权及转让相关税费。
(十三)公共车位管理项目经费117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公共车位管理费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9844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139.93元,增长19.397%,主要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新增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0人,人员工资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79140257.95元,其中,流动资产24316637.65元,固定资产128358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95334.76元,无形资产4342.92元,其他资产48940355.4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4439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4439.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600100111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预算编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