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莱雅广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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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变更莱雅广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202400019号)附图。
变更内容为:
1.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按照最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机动车泊位较原审批方案减少地上车位75个,地下车位数量不变,变更后项目规划机动车位319个(含地上127 个,地下192个)。非机动车位较原审批方案减少地上车位66个,地下车位数量不变,变更后项目规划非机动车位426个(含地上123个,地下303个)。
2.结合地面车位的调整,优化项目规划绿地布局,减少原规划位于南区屋顶的绿地568.42㎡及部分底层架空绿地434.89㎡,增加地面绿地1002.27㎡,变更后项目总绿地面积6668.51㎡。
3.结合非机动车位布局优化及项目通行需求,在项目西北角增加人行出入口。
项目规划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不变,仅涉及附图变更,原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202400019号)继续沿用。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