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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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资格审査、信息登记确认,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4. 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5.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6. 负责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待遇核定与待遇支付。
7. 负责参保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8.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举报、投诉;协助审计、基金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9.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工作。
10.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档案管理。
11. 负责对镇(街道)、村(居)委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稽核科、参保管理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精准动员促参保。强化部门间常态化数据共享比对机制,落实分类采集、分层管理、动态更新的实名数据库管理要求,强化“数据找人”,精准摸清年满16周岁以上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被征地等应参未参人员情况,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动员,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3182人(其中本年度办理新参保1309人),已完成市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172400人的100.46%。
2、 抓实宣传促缴费。着力推进“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优化缴费结构。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进社区,进家庭,用具体事例数据解读“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带来的实惠性,帮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调动、激励农村居民及早参保、持续参保、足额缴费、选择高档次参保、逐年缴费不断保,逐步推进高档次参保覆盖面。2024年,全县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人数107512人,缴费金额45174400.00元,缴费率92.41%,其中:选择200.00元档次(最低缴费档次)缴费人数84216人,占缴费总人数的78.33%,;选择50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12747人,占缴费总人数的11.86%。
3、 扎实抓好代缴工作。建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名库,以高度责任心动态做好困难群体查询比对核实工作,严格核查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条件,将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悉数纳入参保并代缴养老保险费,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县共为4046名残疾人按200.00元档次进行代缴,为661名低保对象、20名特困人员按100.00元档次进行代缴,共计代缴资金877300.00元,代缴率100.00%,让广大困难群众最大程度享受到了代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4、 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严格待遇发放流程及核查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对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严格实施权益告知制度,认真核查历年缴费信息,仔细核对系统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等数据,准确计发养老待遇;认真细致做好待遇审领、审核及发放等各环节工作,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2024年全县在册领取养老金621101人次,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28016407.51元。
5、 严守基金安全网。我局以业务经办规范、系统操作标准、风险防控有力、基金管理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一是健全基金管理的内控、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对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实时监控,着重抓好源头防范,全力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系统操作实行实名登录,切实做到分级负责、岗位制衡、系统赋权,风险可控。三是强化日常管控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数据稽核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规范检查和数据稽核,做细做实疑点数据核查。今年以来,已核查反馈稽核风控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116条。开展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回头看行动2次,认真梳理业务经办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严防基金漏洞,不断提高基金监管工作成效。四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基金违法案例,分析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点,提高经办人员纪律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处置化解风险的能力。2024年以来,聚焦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我局开展基金警示教育会议4次,不定期与经办人员进行谈心谈话15余次。
6、 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经充分调查研究,我局选取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强、收益稳定、积极性高的嵩阳街道西南街社区作为试点,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2024年12月,在嵩阳街道西南街社区先行引路的基础上,我县自行新增小街镇小街村委会史家上村作为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并顺利完成集体经济补助工作。2024年我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计1983人,补助资金380600.00元。
7、 持续推进经办服务优化升级。今年以来,认真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抓规范、促整合、提质效,全力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实现数据资源有效共享,经办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注:编办调整临时编1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00667.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8892.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775.8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975.64元,增长1.1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8892.10元,其中:本年收入2278892.1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8892.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975.64元,增长1.1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0667.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8892.10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892.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975.64元,增长3.02%,主要原因分析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000.00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分析经与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对接,我县已不存在致贫返贫人员,需为返贫致贫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额减少,导致项目预算减少。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775.82元,为单位自有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581177.00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低保特困保险县级代缴资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202.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230181.00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0070.43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93.9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缴费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792.80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5691.65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9707.36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0075.96元,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9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12月我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7月启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9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嵩明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缴费档次共计18个,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的、700.00元、800.00元、900.00元 、1000.00元、1500.00元 、2000.00元、3000.00元、4000.00元、5000.00元、6000.00元、7000.00元、8000.00元、900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80165.57元,其中,流动资产56706.27元,固定资产23459.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67.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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